2.構建城市公共交通快速通勤系統。引導加快公共汽電車專用道建設,按照《公交專用道設置條件》等國家標準要求,合理設置公交專用車道,實現真正連續、成網。到2020年,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城市應基本建成公交專用道網絡,與城市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統等大中運量公共交通共同構成城市快速通勤系統。城市群內快速通勤系統以城際軌道交通為主體,都市圈內快速通勤系統以市郊鐵路為主體。
3.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場站建設。加強城市公共交通與對外客運樞紐在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和信息服務等方面的無縫銜接,減少乘客換乘時間,使公共交通成為客流主要集散方式。加快城市綜合客運樞紐建設,推動城市各種運輸方式客運樞紐站場的系統規劃、分類設計、統籌建設、規范運營、統一管理。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場站配建機制和配建標準,引導大型公共活動場所、居民區合理配建必要的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場站設施。引導在城鄉結合部的軌道交通主要站點建設停車換乘系統。將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場站建設納入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立項目監管和績效評價機制。
4.科學規劃建設城市公共自行車交通系統。因地制宜組織編制城市公共自行車交通系統規劃,科學建設城市公共自行車道及停放設施,在城市公共交通場站、商業辦公場所和社區等提供充足、便捷的城市公共自行車停車位。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車運營服務機制,建立城市公共自行車智能調度系統。
5.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車輛裝備水平。加大城市公共交通運力投放,科學配置運力。加快發展安全性能高、乘坐舒適的城市公共交通車輛,推廣應用大容量、低地板公共交通車輛和空調車輛。積極推廣應用無障礙化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完善無障礙設施,方便殘疾人乘用。
(四)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品質。
1.擴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務覆蓋面?茖W規劃、調整城市公共交通線網,擴大線網覆蓋范圍;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站點覆蓋率的基礎上,合理增加線路;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網絡通達深度,合理提高線路直達率。有條件的城市,逐步將市區公共交通線路向郊區延伸,加快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2.完善多元化特色服務網絡。不斷豐富城市公共交通服務形式,積極發展商務定制班車等多種形式的城市客運特色服務,更好滿足上班、上學、就醫、旅游、購物等多樣化出行需求。鼓勵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換乘服務,完善城市自行車行駛環境,改善步行出行環境。
3.推進都市圈、城市群公共交通系統建設。加快推進都市圈內城際公交發展,積極推進市郊鐵路建設,構建都市圈核心區與外圍新城、衛星城之間的快速通勤系統,形成“布局完善、功能協調、銜接順暢、技術先進、安全可靠、高效低耗”的都市圈公共交通系統。在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長江中游、成渝等城市群,加快推進以軌道交通為主的公共客運系統建設,基本形成城際軌道交通網絡,實現區域中心城市及主要大城市間快速客運服務。
4.開展城鄉交通一體化建設工程。開展城鄉交通一體化建設工程,做好頂層設計,系統推進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標準規范建設,完善扶持政策,全力提升城鄉交通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五)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發展能力。
1.落實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繼續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加大安全經費保障,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將企業安全生產狀況作為服務質量考核的重要指標,并與城市公共交通購買服務制度掛鉤。健全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維護檢查(驗)制度,未達到技術標準的車輛禁止從事城市公共交通服務。
2.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在各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安全監管,建立源頭管理、動態監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安全防范體系,指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應急預案編制規范,加快建立涵蓋基礎設施監控、車輛運行監測和預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置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應急反應系統。
3.提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監管能力。研究制定第三方運營安全評估管理辦法,建立第三方運營安全評估制度,明確第三方安全評估機構和人員要求,規范運營安全評估工作。定期組織開展運營安全評估,及時掌握反映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績效指標和相關信息,建立運營安全風險源數據庫,及時查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整改落實。
(六)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
1.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科技創新和運用。強化高效運輸組織技術應用和節能技術創新,充分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處理和移動互聯網技術,建設全面、可感知的數據采集體系和綜合、靈敏的運行監管網絡體系。鼓勵移動互聯網企業參與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設,提升公共交通運營服務和監管的智能化水平。
2.建設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應用系統。推進城市公共交通信息資源的共享、開發,健全數據管理機制,建立省級、部級城市公共交通數據庫和公共交通信息統計上報制度,提高信息資源深度開發能力,提升管理部門和運營企業分析、決策的科學性。到2020年,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全面建成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和公共交通車輛運營調度管理系統、安全監控系統、應急處置系統。
3.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務。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和企業力量,推動智慧型綜合出行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推廣移動支付、電子客票等技術在公共交通領域的應用,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跨市域互聯互通標準,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國公共交通“一卡通”的互聯互通。
(七)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綠色發展能力。
1.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加強對公交都市創建城市新能源車輛應用的扶持和管理,出臺鼓勵新能源公交車輛在運營階段的扶持政策,加快配套設施的建設,不斷提高新能源車輛的運營比重,到2020年,全國新能源城市公共汽電車總量達到20萬輛。
2.加強綠色出行文化建設。進一步落實好“公交宣傳周”活動,創新活動載體,豐富活動內容,積極倡導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理念,鼓勵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社會各界支持公交優先、出行優選公交的氛圍;認真總結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歷程,深入挖掘和整理行業標志性人物、事件和歷史性物品,建設城市公共交通文化宣傳基地。
(八)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綜合治理能力。
1.合理選擇交通疏導措施。充分考慮城市規模、形態、空間布局和交通發展階段的差異性,引導依法建立經濟手段為主、行政手段為輔的差異化交通擁堵治理措施。不鼓勵實行常態化的機動車限購、限行政策,已經實行的城市,加快研究建立必要的配套政策或替代政策。加強城市靜態交通管理,科學規劃建設停車設施,推進停車產業化。對中心城區實行分區域、分時段、分標準的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對道路供需矛盾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相對發達的區域,減少停車位供給,并推行高收費及時間累進制停車費率政策;對停車換乘樞紐停車場免費或低收費,鼓勵出行者換乘公共交通進入城市中心區。
2.落實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對規劃建設航空港、鐵路客運站、水路客運碼頭、公路客運站、居住區、商務區等大型建設項目,組織開展交通影響評價。督促建設單位嚴格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設施建設標準,并確保配套設施與城市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3.建立城市交通運行狀況評價制度。研究制定城市交通運行狀況評價規范。完善城市交通運行動態信息采集系統建設,充分利用智能化技術,提升對城市交通運行狀況監測、分析和預判,定期發布重點城市交通運行指數。
(九)全面提升公交都市創建示范引領能力。
1.總結推廣公交都市創建示范工作經驗。做好“十二五”期公交都市創建城市的評審、驗收,總結公交都市在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的成功案例和經驗,并推廣應用到城市群、都市圈公共交通系統建設和城鄉客運一體化服務系統建設等方面。
2.深化公交都市創建活動。在“十三五”期繼續實施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并拓展其內涵。圍繞規劃引領、智能公交、快速通勤、綜合銜接、綠色出行、城市物流配送和都市圈交通一體化等方面,選擇城區常住人口在100萬左右的城市,分主題、分類型進行示范創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城市人民政府領導下,建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協調機制,為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用地、投資、路權等關鍵政策的出臺與落實提供組織保障。切實編制好本地區的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發展規劃,并將主要發展指標和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城市相關規劃。
(二)加大資金投入。
交通運輸部通過示范工程等方式,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補助資金,專項用于城市綜合客運樞紐場站建設、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設、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及城市交通擁堵治理等方面。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爭取有關部門支持,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投資政策和財政保障制度,爭取將城市公共交通投入作為改善民生工程支出,納入公共財政支出范圍,并探索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與地區經濟總量的協同增長機制,保證投入的穩定性。
(三)加強監督考核。
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和管理工作的監督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政府績效評估體系;鼓勵成立乘客委員會等形式,加強公眾參與監督;完善社會評價、行業監督和政府決策機制,繼續推進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的民主管理、開放評議,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在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中的作用。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深入實施“人才強交”戰略,優化科技人才發展的政策環境,建立平等公開和競爭擇優的制度環境;加強城市公共交通高層次人才的決策管理能力、中層規劃設計人員的智力支持能力建設與培養,提高科技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從業人員收入增長機制,保持職工隊伍穩定。
(五)加強宣傳引導。
組織開展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職工優質服務競賽活動,提高職工服務意識和服務技能,培育愛崗敬業、樂于奉獻的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文化。加強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和宣傳行業文明企業和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