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第一條為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解決農村居民的后顧之憂,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省政府《印發廣東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2009]124號)和原省勞動保障廳、國土資源廳《轉發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社發[2007]22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含漁民等,不含在校學生),按照以下方式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一)年滿35周歲以上的農村居民,應參加本辦法的養老保險;(二)不滿35周歲的農村居民,可按自愿的原則參加本辦法的養老保險。按本辦法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以下簡稱參保人。
第三條參保人不能同時按本辦法和其他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參保。正在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濟組織就業的人員,應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參保。
第四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饘嵭腥薪y籌。
第五條市、區(縣級市)政府應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給付。
第六條市、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民政部門、殘聯做好配合、協助工作。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征繳、待遇核發等經辦工作。
市財政部門負責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的核算與管理工作,市、區(縣級市)財政部門負責政府資助資金的安排和撥付工作。市審計部門依法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依法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監督。
無業深戶明起將可參保
據悉,非從業戶籍居民參保新政將從明天起正式開始實施。經過電腦系統調試、制定業務操作細則等一系列準備工作,社保機構下周一,即7月2日開始正式受理居民養老保險業務。具體辦理方法可詳見社保局網站(http://www.szsi.gov.cn)、各區社保分局窗口辦事資料。
采訪中記者獲悉,年滿16周歲(不含全日制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本市戶籍非從業居民,均可參加本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超60歲隨遷參保有要求
“60周歲后隨遷入戶,此前未參加過任何養老保險的老人也可參加。但應當在市外參加當地城居;蛐罗r保,且達到60周歲以后入戶的人員不納入本市參保范圍!笔猩绫>钟嘘P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務院精神,到2012年底全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將實現全覆蓋。那么從制度上來講,從明年開始戶口隨遷到深圳的老人,都只能在原戶口所在地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不納入深圳范疇。
對此,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提醒:凡戶籍在今年6月30日前遷入我市,年齡滿60周歲的居民,9月29日前將證明提供給我市社保機構,待遇均可從7月1日起補計發。
深圳養老待遇僅次上海
我市城鎮居民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我市基礎養老金定為兩個檔次,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具有本市戶籍不滿8周年的,基礎養老金為每月200元;自其具有本市戶籍滿8周年的次月起,基礎養老金為每月3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139是與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計發系數相同。據悉,深圳基礎養老金水平在全國來說較高,僅次于上海。國家規定的標準是不低于55元/月,上海的標準是400元/月,北京的標準是280元/月,廣州的標準是130元/月,珠海的標準是160元/月。
看你能領多少養老金
假如一位居民,每年繳費100元,繳費15年就共1500元。到60周歲退休時,如果他具有深圳戶籍超過8年,每月可領取基礎養老金300元;再加上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1500+30×15+銀行利息)/139元,大約是15元,綜合起來該居民每月可領取養老金315元。
如果居民每年繳費1000元,15年共繳費15000元。到60歲退休時,如果他具有深圳戶籍超過8年,每月可領取基礎養老金3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大概為(15000+120×15+銀行利息)/139,大約是125元,綜合起來該居民每月可領取養老金425元。
從廣東東莞市社保局獲悉,從3月1日起,東莞市社會養老保險(含村、社區)的單位費率,上調1個百分點,由現行費率8%調整為9%。
據了解,東莞調整社會養老保險單位費率還包括:取消地方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地方養老保險費停止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今年2月28日前征收的地方養老保險費仍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歸個人所有;新建立地方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征收的地方養老保險費劃入地方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東莞社會養老保險該怎么查詢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2012年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發〔2012〕55號)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全市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調整時間
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
調整對象
201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企業退休人員和村〈社區〉退休人員,下同)。
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樣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調整辦法
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2011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即83元定額計發。
2.2011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201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月標準(不含職稱專項津貼)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不含職稱專項津貼)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二)傾斜調整
1.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從2012年1月1日起提高專項津貼標準,正高級職稱的從25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副高級職稱的從20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職稱專項津貼繼續單列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2012年1月1日后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領取高級職稱專項津貼。
2.對201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發放一次性養老金600元,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仍未達到我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后,由市財政部門或原供給單位按相關規定在撥付其生活補貼中進行沖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