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人士表示,本輪薪酬改革的主要人群是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中,由國家委派的企業負責人的薪酬。
日前剛公布的《關于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提出,著力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考核結果與職務任免、薪酬待遇有機結合,嚴格規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分配。
與效益掛鉤漲薪難
據了解,國企高管經歷薪酬改革之后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
基本年薪是企業負責人的年度基本收入;績效年薪是指與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相聯系的收入;任期激勵收入是指與任期考核評價結果相聯系的收入。
記者采訪多位央企負責人,在薪酬改革之后,其每月的收入在7800元至8000元之間。
“這不包括年底的績效薪酬!蔽宓V集團高層向記者表示。
而拿到年底的績效年薪挑戰非常大。
今年6月,國資委發出通知,要求中央企業全力增收節支,所有央企都要嚴格落實工資總額和效益掛鉤機制,企業工資總額增幅不得超過效益增幅,效益下降的企業工資總額必須下降。
今年1至5月,央企實現營業收入10.7萬億元,同比下降7.4%;實現利潤6831.6億元,同比下降5%,營業收入與利潤出現“雙降”。國資委要求央企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使虧損企業虧損額減少50%。
“像過去一樣,國企負責人收入只漲不降的情況肯定不會有了,F在要與效益掛鉤!鼻笆鰠⑴c政策制定人士表示。
同時,記者采訪東北一家電力央企的二級子公司負責人,該人士表示:“在遼寧,電力企業能夠不虧損的只有三家到四家!
而在東北某省的電力企業幾乎全線陷入虧損的境地。
此外,即便完成了當年的生產任務,實現盈利,政策依舊限制了國有企業的收入上漲。
“我們今年的新政策,就是限定了工資總額!鼻笆鋈耸勘硎,“雖然沒有說不許漲薪,但是限定了工資總額,就為漲薪增加了難度!
相關政策
《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企業內部的薪酬分配權是企業的法定權利,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定,完善既有激勵又有約束、既講效率又講公平、既符合企業一般規律又體現國有企業特點的分配機制。
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實行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經營業績相掛鉤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
《關于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
著力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考核結果與職務任免、薪酬待遇有機結合,嚴格規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分配。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