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日前表示,《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了解,這是中國第一部保護華僑權益的綜合性地方法規。
據了解,改革開放以來,華僑權益保護工作愈發重要。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統計,僅從2010年到6月底,廣東省僑辦接受的來信來訪來電中涉及僑房問題的共2059宗,占整個來信來訪來電數的36.3%,其中屬拆遷糾紛的占1554宗,占僑房問題的75.9%。此外,華僑對退休待遇、回國定居、子女教育等難題的反映也比較多。
針對華僑遇到的種種問題,《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分別對華僑政治、人身、社保、生育、教育、財產、投資、捐贈等八個方面權益的保護做了具體規定。值得一提的是,該條例特別提及“除法律、法規規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權利外,外籍華人在本省(廣東省)的有關權益保護,可參照本條例執行!痹摋l規定使得《條例》的覆蓋對象范圍更廣,發揮效力的作用更大。
據介紹,全國人大在20世紀八十年代就曾考慮制定“華僑、歸僑、僑眷保護法”,但因當時華僑權益保護立法困難大,就只制定了《歸僑僑眷保護法》。隨著制定華僑權益保護法的呼聲日益高漲,2003年全國人大僑委開始華僑權益保護法的立法調研,2004年完成調研,提出立法建議,但因爭議較大,因此華僑權益保護法沒有列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計劃。擁有3000萬華僑華人的廣東,是中國最大的僑鄉,廣東的華僑權益保護工作也迫在眉睫。在2011年廣東省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該省政協委員吳銳成、袁泉聯名提出了《抓緊制定保護條例切實維護華僑合法權益》的提案。經多方調研準備,通過專家咨詢,10月28日《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送審稿)報送廣東省政府。廣東省人大常委分別在今年3月、5月、7月的全體會議上對《條例》送審稿、修改稿進行審議,于7月31日舉行的第十二屆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