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10月1日起,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正式施行。丹江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此為您解讀新《食品安全法》的“新”和“嚴”。
新《食品安全法》“新”在哪兒?
相比較于之前的《食品安全法》,修訂后的法律從104條增加到154條,加大了食品從業者和監管者的責任,其宗旨在于確保食品安全。
一、建立全程追溯制度
新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二、生產食品添加劑要申請許可
在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中,明確提出要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許可制度。
從當前來看,我國只針對食品生產、經營設立了許可制度,沒有為食品添加劑生產設立專門的許可制度。
三、食品網上交易要實名登記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中,明確指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
此前的《食品安全法》中,對食品網上交易并未有所涉及。
四、保健食品標簽要寫明成分含量
在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條指出: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此前,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也需要注冊或備案,也要求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但并沒有要求載明“含量”,所以出現了一只甲魚生產幾噸“龜鱉營養液”,一克蟲草生產幾噸“蟲草粉”的保健食品,這實際上也是欺騙消費者。
五、食品安全需社會共治
在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中,充分體現出了全社會協同共治的大思路。除了強調經營者和行政部門的責任、職權,也非常重視社會組織、新聞媒體乃至消費者個人的作用。
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嚴”在哪兒?
新的《食品安全法》貫徹了中央對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即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的要求,建立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從民事和刑事等方面強化了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新法的實施,將有利于整個食品行業水平的提升。
一、最嚴謹的標準
1.在生產經營過程控制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就下列事項制定并實施控制要求,保證所生產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原料采購、原料驗收、投料等原料控制;生產工序、設備、貯存、包裝等生產關鍵環節控制;原料檢驗、半成品檢驗、成品出廠檢驗等檢驗控制;運輸和交付控制。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2.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3.在餐飲服務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要求,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應當對消毒餐具、飲具進行逐批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并應當隨附消毒合格證明。消毒后的餐具、飲具應當在獨立包裝上標注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內容。
4.嬰幼兒配方食品方面,新食品安全法則明確規定,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對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保證食品安全。
二、最嚴格的監管
1.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全程質量控制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明確,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對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保證食品安全。法律特別強調: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產品配方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
2.強化對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管
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是今年10月1日實施,在明年10月1日之前,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制定對小加工作坊和小攤販具體的管理辦法。
3.網購食品納入監管范圍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網購食品納入監管范圍,并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
4.禁止劇毒高毒農藥用于果蔬茶葉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產品的研發和運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增加了: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的規定。
三、最嚴厲的處罰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體現嚴懲重處原則,強化了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責任。
1.終身不得再入行
新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一年內累計三次違規,將被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其法人、直接責任人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也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擔任相關管理崗位。不僅如此,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第三方平臺要擔責
新法規定:若網購食品出現問題,第三方交易平臺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有效信息的,則由第三方平臺給予賠償。同時,新法還將實行“首負責任制”,即消費者向生產經營者提出賠償要求后,生產經營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必須先行賠付!
3.索賠處罰力度大增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的處罰內容更廣、處罰力度更高,甚至還增加了行政拘留和刑事處罰!最高處罰金額從現行的貨值金額10倍罰款,提升至最高可處以貨值30倍的罰款。
此外,新法還規定,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金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計算!扒г5灼鹳r”成為新法的一大亮點。這將激發消費者的維權熱情,避免出現“索賠得不償失”。
4.房東可能負刑責
新法規定:對明知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四、最嚴肅的問責
1.增設負責人約談制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責任約談情況和整改情況應當納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2.增設消費者賠償首負責任制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強化了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要求食品生產和經營者接到消費者的賠償請求以后,應該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
3.加重對失職人員的處分
這次修法細化并加重了對失職地方政府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處分,如增設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應引咎辭職的條款,還設置監管“高壓線”,對有瞞報、謊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3種行為的,直接給予開除處分。下月1日起實施市食藥監局為您解讀“新”和“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