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宣誓誓詞改為70個字
經過較大修改增加5個字宣誓制度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天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閉幕,會議高票通過了國家安全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10時,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韓曉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解答了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和國家安全法相關的問題。記者了解到,憲法宣誓制度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誓詞最終確定為70個字。
■國家安全法
外層空間活動受保護
國家安全法中增加了第三十二條,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對此,鄭淑娜表示,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開展科學考察、資源勘探、開發利用過程中,中國政府有權依法保障自身相關活動、資產和人員的安全。在國家安全法中對外層空間、深海和極地的國家安全任務作出了原則規定,有利于為相關領域工作提供法律支撐。
首次出現涉港澳條文
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第四十條首次出現有關香港的條文。
鄭淑娜介紹,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對兩個特別行政區和港澳同胞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提出原則要求是必要的,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
■憲法宣誓制度
推進依法治國重要舉措
有記者問,有輿論認為憲法宣誓制度只是一個形式,請問它背后的實質意義應該怎么理解?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韓曉武回應表示,任何一種宣誓都是一個形式,但是這種形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舉措。
韓曉武解釋說,首先,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樹立憲法權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其次,實行憲法宣誓制度也有利于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觀念,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
韓曉武最后補充說,實行憲法宣誓制度也有利于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通過憲法宣誓活動,可以強化全體公民對憲法最高法律效力、最高法律權威、最高法律地位的認識,可以提高全體社會成員自覺遵守憲法,按照憲法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誓詞大修改增加5個字
韓曉武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憲法宣誓制度自1月1日起施行。之所以確定半年以后才開始施行,主要是考慮給各地區、各部門組織憲法宣誓活動做準備工作,特別是給負有組織宣誓職能的機關制定具體組織辦法留出時間。
韓曉武說,決定規定,宣誓的具體組織辦法由省級人大常委會和負責組織宣誓的機關來制定。誓詞作了比較大的修改,一開始是65個字,現在是70個字,增加了5個字;內容上也作了很大修改。韓曉武介紹,草案提交給常委會委員審議以后,在審議過程中委員們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其中很多是對誓詞進行修改的意見和建議。法律委員會按照法律程序,在研究委員們審議意見的時候,就對宣誓的誓詞進行了現在的修改。(北京晚報記者杜新達整理自中國人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