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共出臺了四項政策:一是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二是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三是從今年起執行年終一次性獎金政策;四是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完事事業單位工資績效機制勢在必行。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如何調整?
調整機關行政人員工資標準。采取的辦法是:50元用于增加基礎工資,另50元用于調整級別工資;A工資由現行的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級別工資由現行的十五級至一級每人每月85元-720元提高到115元-1166元。十五級至一級公務員兩項合計增資額,最高為496元,最低為80元。調整后最高工資標準(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三項之和)為2251元,最低為395元。
在調整機關行政人員工資標準的同時,適當調整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標準。機關工人的獎金部分按照其在工資構成中的比例相應提高。
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調整標準大體參考機關同職務人員的增資水平,相應調整其固定部分標準和活的部分水平。其中固定部分按增資額的70%增加,活的部分按國家規定的工資構成比例相應提高。
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如何調整?
離休人員按照同職務同條件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每人每月增資額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增加。
年終一次性獎金如何實施?
這次在機關事業單位的調資方案中,明確規定了從2001年起執行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政策,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發放對象是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人員,獎金標準為當年12月份本人基本工資。由于今年的年度考核要到明年才能完成,因此,文件規定今年的獎金在明年1月兌現。希望能幫助到你。
退休人員按下列標準增加退休費:
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在時間界限和增資辦法及數額方面有明確規定。以2001年1月1日為界,對2000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到達離退休年齡的人員(經組織批準留任的除外),增加離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
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問題,我省還進行了進一步細化。一是對離退休人員離休時有職務的,按照同職務同條件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二是離休時沒有職務的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每月100元增加離退休費;退休時沒有職務的退休人員,按每月80元增加退休費。三是符合享受每月增發一至二個月生活補貼費條件的離休干部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可將這次增加的離退休費,作為計發一至二個月生活補貼費的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