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參公事業單位好不好?參公是不是公務員?參公有沒有前途等問題。
答:首先,參公單位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或機關單位),是行政體制下的產物。由于國家公務員編制數額有嚴格規定,一些單位從事的工作又和公務員一樣,但是沒有那么多公務員編制名額,于是參公單位就這么誕生了。
顧名思義,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編制就是事業編制,而不是公務員的行政編制,之所以參公,是因為其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公務員執行,享受津補貼,沒有績效。
在被錄用為公務員后,需要填寫公務員錄用審批表進行公務員登記,而被錄用為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后,需要填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進行參公登記,此為分水嶺。明確了公務員為行政編制,而參公人員為事業編制。
參公事業單位到底有沒有前途?參公人員和公務員在職務晉升上有什么區別?
眾所周知,參公單位很多都是依附于行政單位,比如衛生執法大隊是歸衛生局管,文化執法大隊是歸文體廣電局管,路政大隊歸交通局管,還有諸如農機局、城管局、黨校、科協等部門都屬于參公單位。
這些單位從前都是事業單位,因為后來工作性質履行了大部分公務員職能,經過批準參公。里面的人員通過參公過渡考試從純事業編制轉變為參公事業編制。
參公人員在參公單位內部的職務晉升和公務員一樣,例如從一個縣級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工作員晉升為大隊長,就相當于從科員變為副科級領導干部,但是身份還是參公。
那么路政隊大隊長如果本身是從事業過渡的參公身份能不能晉升為交通局局長或者調任副科級行政單位呢?
身邊的實例是可以的:組織有意提拔你,一切皆有可能,只是程序上比較繁雜,需要上級部門長時間的討論通過。我有一個老師是事業編制,后來進入黨校工作,黨校參公以后也跟著變為參公人員,去年被調任至某鄉鎮任副書記,從此身份變為公務員。但是其中的過程是很復雜的,且例子不多。
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參公單位這種特殊情況。
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參公單位,身份依舊是參公。
不過這和過渡性參公有區別。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1年xx文件,參公人員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的,可調任只行政機關并轉變編制為公務員(前提是此行政機關有公務員空缺編制):
1.軍轉干進入參公單位的。
2.原本是公務員,因工作需要調入參公單位的。
3.通過公務員錄用考試進入參公單位的。
從第三條就可以看出,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參公單位的參公人員實質上和公務員沒有區別。流動到行政單位,就是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