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務員編制和事業編制優劣比較
(一)工作內容
公務員是國家政府工作部門的工作人員,具備行政權力。事業單位是服務性質的單位,通常情況下不具備行政權力,這是事業單位與公務員之間最大的差別所在。隨著國家對政府機構和事業單位改革的推進,這兩類單位今后的職能劃分將更加清晰,機構運轉將更為規范,對個人來說,過去那種“有的工作很忙,有的工作很閑”的情況將逐漸消失。
(二)薪酬待遇
公務員的工資收入由政府財政承擔,并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應該說:同崗位同資歷情況下公務員編制比事業編制收入要高一些。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稕Q定》提出:“要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加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和聘任人員管理制度。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睆闹醒氲恼邔騺砜矗磥砉珓諉T和事業單位人員的收入將有較大提高,尤其是對于數量最多的基層人員來說,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對于廣大基層人員是一大利好。
應當看到,隨著我國各項改革的全面深化,廉潔高效的政府和事業單位機構將在市場經濟中發揮更大的服務引導作用,需要大量高素質的工作人員。因而,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崗位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其穩定的工作環境和良好的薪酬待遇優勢明顯。在今天看來,公務員職位仍然是“金飯碗”,事業單位也依然是“銀飯碗”。機會就在眼前,時不我待,有志于從事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的考生,應抓住時代給予的機遇,奮力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