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士兵退出現役時是不是都可以領取養老保險補助?
答:不是。采取退休、供養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均不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
114.退役士兵參加養老保險有哪幾個方式?
答:主要方式有三種:一是以企業職工的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二是以靈活方式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三是以農村或者城鎮居民的身份參加新型農村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115.退役士兵的養老保險補助如何計算?
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關于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后財〔2012〕547號)規定,退役士兵的養老保險補助由軍人所在單位后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在士兵退出現役時一次結清。計算辦法為:士官按本人服現役期間各年度月工資20%的總和計算;義務兵按本人退出現役時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準的20%乘服現役月數計算。其中,12%作為單位繳費,8%作為個人繳費。
116.士兵退出現役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士兵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移嗎?
答:是的。由軍隊后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士兵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
117.士兵入伍前已經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接續?
答:士兵入伍前已經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不轉移到軍隊,由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交給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士兵退出現役后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本人持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軍人退出現役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其養老保險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退出現役時不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待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士兵退出現役后作退休、供養方式安置的,經本人申請,由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據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軍人退休(供養)證明》和參保繳費憑證等相關手續,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118.退役士兵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或者以靈活方式就業的,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嗎?
答:可以。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