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還要重申我去年提案中所建議的,出租車行業亟待進行體制上的改革,打破利益固化的“堅冰”。改革的方向應是破除上述兩大壟斷,實行完全市場化。將出租車數量的配置徹底交還給市場,直接向符合準入的一線司機開放出租車經營權,允許他們繞過“坐收漁利”的出租車公司,通過向政府交納一定的運營管理費用和公共資源占有費用,直接向市民提供出租車服務。通過充分競爭盤活市場。只有這樣,普通老百姓才有可能真正告別“打車難”、“打車貴”的那一天!只有牽著這樣的“牛鼻子”,我們的出租車體制改革才能真正體現“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
提案二:關于加強信息化技術下經營交易稅收管理的提案
近幾年來,隨著互聯網絡的廣泛普及和信息化技術的飛速發展,“網絡交易”、“網絡營銷服務”等營銷新方式已逐漸走進大眾百姓日常生活并風靡流行。越來越多的經營者開始青睞于在現代信息技術下這種快捷、方便、高效、實惠的買賣交易手段。為推動創新創業,促進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但在調查中發現,這種營銷服務形式,有以下幾個弊端:一是無照經營較為普遍,網店店主來無影去無蹤,違法犯罪成本極低;二是交易稅收偷漏嚴重;三是假冒商品盛行。網絡交易額每年翻倍增長,稅收漏洞卻逐年擴大,在現代信息化技術下的網絡交易稅收流失問題已經日益嚴重,特別是由此造成的不公平市場競爭,在損害國家利益的同時,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這些問題所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亟待我們去研究和解決,我建議:
1、完善法律體系,加強對通過網絡信息技術經營活動的監管。主管網絡信息技術下商務經營的相關部門應強化對信息商務平臺稅收的管理和監督,制定并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現在由于經營此類交易,在很大程度上處于稅收盲區內不需要繳稅,可以不開具發票,可以名正言順地偷稅。比如,現階段頗受爭議的各種專車服務,一方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