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實強化民主監督職能。適應政治建設和政協事業發展需要,加強和改進政協民主監督,做到開展監督有計劃、有題目、有載體、有成效。以專委會為依托,以會議、調研、視察、提案、信息、大會發言、新聞報道等為載體,圍繞化解地方債務風險、提升政府公信力、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加強科研經費使用有效管理、騰格里沙漠污染治理、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環衛工人合法權益保障、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等問題,開展具有監督性的履職活動,如實反映情況,坦率提出批評和建設性意見,促進相關工作的改進和加強。強化民主監督組織協調、知情反饋、溝通聯系等環節制度建設,提高監督實效。
(五)廣泛凝聚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正能量。堅持大團結大聯合,扎實做好團結各界、凝聚人心的工作,不斷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積極開展政協專委會與民主黨派聯合調研,加大黨派提案與大會發言等工作力度。鼓勵少數民族界、宗教界政協委員加強同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聯系,推進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精準扶貧,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開展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等調研,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相適應。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進一步探索發揮港澳委員雙重積極作用的有效方式,為深化內地與港澳交流合作貢獻才智。全面貫徹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重要思想,大力宣導“兩岸一家親”理念,繼續開展與臺灣有關黨派團體、民意代表交流溝通,為團結島內基層民眾、青少年多做工作。加強與海外僑胞及社團聯系,積極維護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
按照中央外交工作總體部署,務實開展對外交往,發揮政協專門委員會、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等在對外交往中的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