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努力提高政協協商民主實效。提高政協協商民主實效,科學選題是前提,調查研究是基礎,互動交流是關鍵,成果轉化是重點。要堅持問題導向,廣泛征求黨政部門、黨派團體和政協委員等各方面意見,圍繞黨政關注和群眾關切選好調研議政題目,既通過常委會議等形式對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問題開展廣泛協商,也靈活運用雙周協商座談會等平臺對切口小、專業性強的具體問題進行深入協商,做到協商議題和協商形式相匹配、視察調研和協商議政相銜接。要提高調查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強和黨政部門、黨派團體、地方政協、專家學者等的聯合調研,花更大氣力深入了解實際,花更多時間強化研究論證,識民情、接地氣,傾聽群眾呼聲,把握事物規律,力求使調研靠事實和數據說話,使對策建議更加符合實情、反映民意、有助決策。要豐富協商形式,精心組織互動交流,通過發言、討論、提問、解答,不斷把協商引向深入。要完善協商成果采納和反饋機制,通過專題報告、政協信息、新聞報道、大會發言等多種途徑推動協商成果轉化,對重要成果落實情況開展跟蹤調研和民主監督,提高協商成效。
(五)進一步加強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和機制建設。要根據《關于加強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制定全國政協配套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政協協商內容、協商形式、協商程序、成果運用以及加強與黨政工作銜接等,推動政協協商民主更加規范有序地開展。著眼構建結構合理、層次清晰、科學規范的人民政協制度體系,研究制定規范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相關意見,制定全國政協委員履職工作規則,修訂政協專門委員會通則,健全提案辦理協商、視察調研、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規章制度,全面推進政協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不斷提高工作科學化水平。要增強制度觀念和規則意識,強化制度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健全委員履職評價機制,提高制度權威性和執行力。
各位委員,我們的事業宏偉而壯麗,我們的使命艱巨而光榮。讓我們緊密同志為周圍,,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奮力譜寫人民政協事業發展新篇章,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