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公務員職級工資制改革等級制度
公務員工資制度的改革方向是,歸并簡化現行基本工資結構,將基本工資確定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部分,適當拉開不同職務的工資差距;強化工資級別與待遇掛鉤;在清理整頓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自行建立的津貼、補貼的基礎上,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實行分類管理的工資制度,以適應公務員分類管理的需要;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
公務員職級工資制改革等級制度
(一)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
1、調整機關工人基本工資結構。
技術工人仍實行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獎金三項調整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兩項。崗位工資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和工作質量確定,按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三個技術等級和技師、高級技師二個技術職務設置,分別設若干工資檔次。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根據技術水平高低確定,一個技術等級(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準。普通工人仍實行崗位工資制,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崗位工資和獎金兩項調整為崗位工資一項。
2、基本工資正常晉升辦法。
機關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兩年可在對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向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機關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1、技術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技術等級工資。技術工人按考評(聘任)的技術等級(職務)執行相應的技術等級工資標準。
崗位工資。技術工人的崗位工資檔次按現任技術等級(職務)、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和套改年限確定。
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職務)是指按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職務)考評或聘用規定,經考核聘用并兌現了工資的技術等級(職務)。只取得技術等級證書,單位未予聘用和兌現工資的,不作為套改依據;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從聘用或兌現技術等級(職務)工資的當年起計算。經組織批準調動或調整崗位的技術工人,在同一技術等級工作的年限,可以合并計算。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并計算的年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學徒期、熟練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技術工人按現任技術等級(職務)套改的崗位工資額,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套改的崗位工資額,可先按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現任技術等級(職務)對應的工資標準。按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套改時,現任技術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