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外長們注意到阻止外空軍備競賽,尤其是防止在外空部署任何武器將有利于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也有利于促進和加強和平開發和利用外空的國際合作。外長們注意到三國代表開展更加密集對話和建立更加緊密合作關系的重要性,以推動聯合國和平利用外空委員會科學技術小組委員會的工作。
十三、外長們支持阿富汗通過總統選舉實現了政治平穩過渡,并通過國際安全援助部隊同阿富汗國家安全部隊移交安全責任實現安全過渡。實現安全過渡應采取足夠措施提高阿富汗國家安全部隊能力,確保阿富汗國家安全部隊有能力保護阿富汗及其人民的安全。外長們支持“阿人主導、阿人所有”的廣泛包容性和平與和解進程,支持通過擴大阿富汗的貿易、運輸網絡以及地區的互聯互通,幫助阿富汗實現同本地區的融合。外長們強調,國際社會繼續參與解決阿富汗問題,履行對阿富汗在民事和安全領域的長期援助承諾至關重要,同時支持聯合國在促進阿富汗和平與穩定方面繼續發揮核心協調作用。外長們高度評價在北京舉行的伊斯坦布爾進程第四次外長會取得的積極成果,認為會議對加強地區合作、幫助阿富汗和平重建具有重要意義。中俄印強調將認真落實《北京宣言》,促進阿富汗及地區持久安全與繁榮。
十四、外長們支持通過政治外交手段全面、長期解決伊朗核問題,歡迎伊朗核問題六國與伊朗延期談判,希望雙方加大外交努力,早日達成一項全面協議。外長們鼓勵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繼續加強合作,解決所有相關未決問題。外長們強調一旦國際原子能機構通過嚴格監督,解決了歷史和現存的所有未決問題,并確認伊朗核計劃的純粹和平性質,伊朗即應在國際原子能機構嚴格保障監督下,享有與其承擔的國際義務相一致的和平利用核能包括鈾濃縮的權利。
十五、外長們討論了當前巴以局勢,強調形勢進一步惡化將對以巴和平進程以及中東問題的總體前景產生消極影響,敦促以巴雙方保持克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局勢進一步緊張升級。外長們支持在聯合國有關決議、“土地換和平”原則、阿拉伯和平倡議基礎上解決以巴沖突,建立主權、獨立和統一、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邊界安全并得到承認的巴勒斯坦國,實現巴以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