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并軌:工資普漲須以去除灰色福利為前提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日前審議通過,改革的目標之一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分析表示,一些基層公務員2000余元的收入,負擔各項社保繳費相對困難,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或意味著公務員將普漲工資。(《新快報》報道)
養老保險改革是目前諸多機關事業單位福利體系改革中最艱難的一個。在此之前,“三公消費”公開、公車改革拉開了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改革的大幕。今年7月公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明確事業單位職工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本次改革方案明確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繳費與待遇水平與城鎮職工統一,也超過了公眾的預期。
為什么要改革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主要原因有二:第一,較高的保障水平,遠遠超過城鎮職工,造成嚴重的不公平。現在機關與事業單位的退休收入替代率(退休后收入/退休前收入)超過70%,教師等行業高達100%,而企業職工則從20年前的70%降低到目前40%的水平。第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互不連通,能進不能出,一個人進了機關事業單位,想跳槽,但社保無法轉出來,抑制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也造成機關事業單位人浮于事,效率很低。不過,這也使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從總體上低于市場水平。
雖然改革有利于社會整體效率的提升,但公務員與事業單位人員已經成為制度的受益者,很多人才可以忍受機關事業單位不高的工資和一成不變的工作內容,除了不會輕易被開除以外,不用繳費又可以享受較高的養老保障水平是很重要的原因。而改革后,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不僅個人要繳納養老保險(工資變相縮水),退休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也遠低于此前的能享受的水平。
技術上來看,機關事業養老并軌還有很多困難。首先是工資結構與實際工資水平。眾所周知,公務員的工資條遠比企業職工的復雜,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四部分、十幾個小項,基本工資占總收入的比重很小。如果按照基本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絕大多數公務員的基本工資都達不到各地社保的最低繳費基數,如果按絕大多數地方政府以職工月總收入(含所有工資、獎金、補貼)為基數來繳費,財政和個人的繳費負擔都很大。
要配合養老并軌,公務員的工資結構可能要做很大的調整,雖然會較大幅度提高公務員事業單位的工資水平,但工資也將陽光化,補貼等灰色收入會降低,實際收入很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