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建立養老基金管理公司成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一個必要條件。社科院世界
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有了養老基金管理公司,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職業年金載體的缺位問題,包括受托人、賬管人與投資管理人的問題就得以解決。換言之,建立起足夠大的專業化機構,投資和運營便有了可靠與穩定的載體,面對職業年金的這個“社會基礎設施”,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這兩個群體就會“放心”參加改革。
據鄭秉文預測,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職業年金之后,根據雇主和雇員的繳費率及其工資繳費基數,如果再加上企業年金,每年的繳費增量就會超過2000億元。對于如此大額的資金管理,鄭秉文建議,應構建一個“市場有序和競爭有限”的年金制度環境:“建立若干養老基金管理公司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