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新的退休年齡規定”出爐,并對延遲退休時間做出了“具體規定”。事實是否如此?昨日,記者登錄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網站,并未發現任何有關新的退休年齡規定,同時州人社局也表示,尚未接到任何有關延遲退休的政策。
連日來,網絡版“新的退休年齡規定”對延遲退休做出具體規定,其中提到,“開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職工和居民應當推遲1年領取養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遲2年,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女性65歲領取養老金。而從2020年開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職工和居民推遲6個月領取養老金,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男性職工和居民65歲領取養老金!蓖瑫r,還按“延遲退休”政策對退休待遇進行了測算。此消息一出,牽動了廣大參保職工的神經,部分參保人員尤其是即將到達退休年齡的女職工,以及一些企業的勞資人員,紛紛致電州人社局或直接到養老保險經辦單位,對這一政策進行求證。
網傳政策是否屬實?昨日,記者從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網站查找有關延遲退休的政策,發現并沒有動態更新。隨后,記者從州人社局了解到,目前“延遲退休”政策尚處于專家研究、論證階段,國家人社部還沒出臺相關政策和規定。
據州人社局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保險科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管理或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女工人(操作、生產或服務崗位)年滿50周歲、女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年滿55周歲,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人員,方可辦理正常退休手續。目前,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是依據個人繳費時間(含視同繳費)長短、繳費基數高低以及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計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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