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新疆事業單位將取消年終獎
日前,自治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布了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自治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制定的《自治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請認真貫徹執行。
《意見》提出,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后,取消年終一次性獎金;其他事業單位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的部分,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按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不再另行發放。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第三步
《意見》提出,我區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同清理規范津貼補貼相結合進行,將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和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納入績效工資總量,實施績效工資后,取消年終一次性獎金。
同時,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后,國家規定的特殊崗位津貼補貼仍按國家現行政策繼續執行,不納入績效工資管理。
《意見》提出,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退休費的基數。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其他事業單位離退休(退職)人員發放補貼。
這里所謂其他事業單位是指除已實施績效工資的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以外的事業單位。
按照我區《關于深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見》,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三步實施:第一步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第二步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第三步在其他事業單位實施。此次《通知》下發,意味著我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了第三步。
績效工資向骨干傾斜
《意見》提出,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A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在績效工資中所占比重為60%或70%,一般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和辦法。
《意見》提出,績效工資分配要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事業單位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職工意見,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主管部門批準,并在本單位公開。
此外,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不是說想發多高就發多高的,《意見》提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合理確定本地績效工資總體水平,確定當地事業單位本年度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水平原則上不得高于控制線。
“分蛋糕”的方式進行了優化
一聽不發年終獎,我區事業單位人員最擔心的是收入會不會降低。其實,在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和醫院早已實施了績效工資制度。據記者了解,烏市某醫院某科醫生,在實施績效工資前收入差距最多在700元左右,實施績效獎勵后收入差距拉大到2600多元。
新疆財經大學副教授張磊表示,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后,對于事業單位來說,發工資的錢沒有少一分,只是分配的方式有所變化,“蛋糕”還是那么大,只是分蛋糕的方式進行了優化,多勞多得,少勞少得。
新疆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管理學博士柴林認為,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可以起到激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