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漲工資改革方案
2015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由國務院公布,今年7月1日起施行。它最快抓住輿論注意力的是兩點: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人員今后都交社保。其中事業單位人員“將漲工資”,受到的議論尤其多。
由于“事業編”人員吃財政飯,他們漲工資的事情在輿論中同公務員漲工資一定程度上被綁在了一起。反對給“事業編”漲工資的聲音很多,但如果認為這種反對是“一邊倒”的,也不符合實際。
事業單位的主力軍首先是學校、醫療衛生單位以及科研機構等。環衛部門也都屬于事業單位,因此回應反對給事業單位人員漲工資的意見,找到有說服力的理由并不難。
中國事業單位有約3000萬人,這是個龐大的群體,改革對他們的管理機制,這對提高整個國家的運行效率、促進社會利益機制更趨合理具有重大意義。
事業單位改革方案醞釀了10年,昨天終于出臺,說明再難的事,下決心推動就能做成。對這項改革不僅部分輿論反對,一些事業單位人員也很擔心,但當事情往前走時,社會的適應力會逐漸形成。
公務員漲工資的事情也應在反腐敗猛刮官場之后,適時提上日程。從社會真實利益的角度,做這件事的必要性一目了然。公務員的工資已經十余年未動,這一局面的負面效果既包括顯性的,也包括隱性的。解的,事實上在網上也并非“鐵板一塊”,因而它不該是改革應如何進行的重點依據。
調整社會各部分的利益關系是改革的難點之一,也是必須抓住的一個主線。絕對公平合理不可能做到,讓大家都滿意更不現實。改革需追求相對公平,對準一個時期里利益格局失衡的主要矛盾。
中國當下最突出的問題在于兩個方面,一是有一批失去競爭力的窮人,對他們社會需完善保障機制,為此投入更多資源。國家顯然正在這么做。二是各類權力機構人員的合法收入偏低,他們的福利有相當一部分灰色化,這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增加權力機構人員的合法收入,這應同鐵腕反腐配合進行,這是確保反腐敗成果不會得而復失的制度性條件之一。
中國社會利益多元化導致公共意見的分歧,它在互聯網上表現得十分突出。但在現實社會中,這種分歧的對立性遠非在輿論場上表現得那樣尖銳。改革的總目標是社會發展和全體成員對發展成果的共享,但利益分配的結果不均衡又幾乎是必然的。后者是人類社會的規律。只要它不被肆意放縱,社會就能夠承受,因為我們別無選擇。
回想改革開放之初,農民先富起來,個體商販先富起來,以至于“搞導彈的不如賣茶葉蛋的”。但人們相信改革的大方向,社會承受了那一個時期特有的利益不均衡。
公平與合理不總是對應的,從利益層面看,改革其實就是對二者的反復權衡與調整。中國的改革要保持面對某些意見分歧時也能夠實現新調整,這對改革的可持續性是一項重要支持。
中國不會再有無反對聲的改革。今后的很多改革都會面對“復雜輿情”,它們的正確與否只能通過一段時間以后的效果最終證明。但改革不能總等下去,它必須推進,因此眾聲喧嘩就成了這個時代的特征。
事業單位漲工資方向已定 在編者直接受益
未來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增長,一方面要與國家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漲跌等因素相適應,另一方面要參考企業管理人員的同期工資水平,兩方面綜合起來,作為提高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重要依據。
公務員漲工資的風聲還沒有平息,事業單位人員的薪酬改革就又成為熱門話題。
7月初,人社部的一位官員對外表示,社會上有關從今日起,事業單位人員開始上調工資和上繳養老保險的說法,都純屬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誤讀、誤傳,事業單位在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的改革,還需要另行研究確定。
人社部一位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下一步,在工資制度、養老保險制度等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將實施聯動改革,整體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體到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條例》中所說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與公務員工資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長機制完全一致。未來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增長,一方面要與國家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漲跌等因素相適應,另一方面要參考企業管理人員的同期工資水平,兩方面綜合起來,作為提高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重要依據。
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后,直接受益的將是全部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此外,許多事業單位的一些編外人員,也有希望逐步縮小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專家表示,下一步,國家可能會公布一個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在績效工資方面,對于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國家會控制的比較嚴格;而對非全額撥款,需要創收的事業單位,則會保留比較大的彈性,比如獎懲機制不會全國一致。
漲工資機制
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啟動是在,標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國務院頒布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按照國務院的部署,要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到2020年,則要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其中,建立工資正常機制是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現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同時,已經開始著手推進對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改革。預計在明后兩年,人社部將制定并出臺專門針對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對于《條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人社部方面對外的解釋是,《條例》的實施,并不意味著就已經開始給事業單位人員漲工資,是外界對《條例》的誤讀、誤傳,但前述人社部專家給出的分析是,現在事業單位漲工資已經有了法規保障,只是漲工資的時間要等到更具體的政策出臺之后。
事實上,去年年底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部署主要任務時,就提出要改革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優化工資結構。這也表明,人社部開始醞釀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此外,人社部今年在評價人才方面,全面實施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際上也是推進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前奏。
未來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將主要針對分類改革中留下來的事業單位人員。目前,中編辦已經對外公開,現在全國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為3153萬。在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后,所有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將都有望享受漲工資的好處,其外,人社部、中編辦等方面,也會妥善處理事業單位編外人員。
前述人社部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由于種種原因,現在許多事業單位存在著不少編外人員,未來事業單位改革中,將逐步縮小編外人員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別,解決編外人員面臨的多種問題。
績效考核難
在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結構中,績效工資是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稐l例》明確指出,在對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中,要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據悉,人社部在2006年7月首次提出在事業單位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當時設計這一制度的初衷,是要通過績效考核激勵事業單位人員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逐步改變事業單位日趨嚴重的人浮于事的作風。
由于事業單位隊伍龐大,種類繁多,情況較為復雜,績效工資改革在最初兩三年的進展都并不順利。為此,國務院決定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實施“三步走”策略:第一步,從1月1日起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解決中小學教師的績效工資;第二步,從10月1日起,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第三步,在完成前兩步的基礎上,再將績效工資推行至其他的事業單位。
現在距離提出事業單位績效改革已有多年,人社部對外的說法是,該項改革已經基本完成,但業內人士的看法是,從全國范圍來看,績效工資制度的整體實施效果還很差,即便是在較早實施績效考核的中小學教師、醫院工作人員當中,也有很多矛盾和問題需要盡快解決。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事業單位績效改革難以有效推進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涉及事業單位較多,工資變革情況較為繁雜,針對不同崗位人員,尤其是專業技術人員的績效考核標準很難量化。另一方面是地方財政壓力較大,難以負擔改革成本。
上述人社部專家分析表示,目前國家僅僅規定了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的一些基本原則,地方在制定具體績效標準的時候自由度很大,往往容易走樣。比如對中小學教師的績效考核,目前大都是以課時為主,而對于醫院大夫、護士的績效考核,則要考慮醫療質量、服務質量、病人滿意度等因素,因此很難劃定合理的考核標準。
據悉,在繼續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改革的同時,針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高層次人才和普通專業技術人員,人社部正在制定一系列與之相配套的績效考核新政措施。尤其是對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將逐步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由主管部門依據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貢獻以及風險等因素,確定分配辦法和收入水平。
事業單位漲工資改革最新消息:2015事業單位工資松綁
2015事業單位工資松綁,三千多萬人或將漲工資!妒聵I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從7月1日起實施,里面確定了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同時也在社會保險、工資改革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2015事業單位工資松綁,漲工資是大勢所趨。
事業單位漲工資不僅涉及全國三千多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也影響著全國民眾對事業單位的看法。《條例》明確了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由于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所以把2015事業單位工資松綁簡單地理解成“漲工資”也是不恰當的。
不管怎么說,《條例》打破了事業單位的鐵飯碗,要是不給漲工資的話豈不是要鬧翻天了?關于事業單位漲工資最新消息,可以理解成一種工資改革的大思路,漲工資是肯定要漲的,但是又不局限于漲工資。
“敲掉了長遠利益的鐵飯碗,就得滿足他們的眼前利益。”一位網友這樣說道。所以建立工資正常的增長機制是必然出路,今后事業單位的工資將有市場來決定,整個社會的平均工資上去了,事業單位漲工資就實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