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央企高管薪酬話題刺激公眾神經,央企高管賺多少錢你知道嗎?央企高管該拿多少薪酬合適?央企高管開多少工資到底誰說了算?在這些熱議中,披著神秘面紗的央企高管薪酬逐漸顯露真容。
左手“高官” 右手富貴
央企負責人,通常被定義為“央企高管”,而在公司實際經營管理中,央企高管則成為“央企高官”的代名詞。
央企高管“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一直頗為公眾所詬病,有的國企老總動輒收入上百萬元,哪怕行業不景氣、企業業績下滑,天價薪水“我自巋然不動”。即便在同一個企業中,處于金字塔尖的老總與普通一線員工,工資相差數倍、甚至幾十倍。
一項公開數據顯示,從央企看,2002年高管平均薪酬與央企職工平均工資的倍數為9.85倍,到提高到13.39倍。從全部上市公司看,2000年高管與職工平均工資差距為8.68倍,到已擴大到17倍。
高額的年薪,并非央企高管唯一的報酬。企業股權、職務消費乃至政治資本,其價值往往比年薪更重,F實中,“職務消費”成了一個“魔術筐”,種種假公濟私的“自肥”行為統統都能往里裝,不光個人不用花費,家人、親戚、朋友的吃、穿、住、行、玩、醫,都能充抵到公款賬上,“職務消費”成了個人的“提款機”,成為滋生“軟腐敗”的溫床。
央企高管收入“偏高、過高”背后,是固化了的行政職級、級別誘因使然。央企高管既坐著帶級別的行政高位,又拿著企業高管的高薪,“市場化的薪酬用在任命制的干部身上”的錯位,釀成了所謂“左手高官,右手富貴”的糾結。
要改革 有看點
在8月29日召開的政治局會議上,《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兩份文件獲得審議通過。
改革看點1:差異化薪酬分配
目前央企負責人之間薪酬差異較小,“大鍋飯”色彩較濃,一些高管在企業巨虧的情況下仍然可以拿高額年薪!斗桨浮诽岢,堅持分類分級管理,建立與中央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
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打破了薪酬“一刀切“的做法,與業績掛鉤,“大鍋飯”“旱澇保收”的狀況在新方案實施后或將得到改變。
改革看點2:職務消費將設限
《意見》首度對央企負責人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培訓、業務招待、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通信7項具體內容設置上限標準,并明確對“企業用公款為負責人辦理的理療保健、運動健身和會所、俱樂部會員、高爾夫等各種消費卡”“企業按照職務為企業負責人個人設置定額的消費”等內容設置禁令。
“七項內容”“四個禁止”對看不見的、隱性的“職務消費”穩準狠發力,對各種“零花錢”根除到底。飽受詬病的央企高管職務消費被套上了“緊箍咒”。
莫將“高管”當“高官”
一邊拿著百萬年薪,一邊享受著高級別的行政待遇,“官商通吃”現象由來已久。要啃這塊硬骨頭,必須清晰界定央企高管身份到底是“官”還是“商”。
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理念就是“讓市場的歸市場,讓政府的歸政府”。央企、國企薪酬改革,要把“高官”與“高管”分開,“把董事長與總經理分開”。即使由中組部任命,央企、國企負責人也絕不應該理所應當地享受“高官”職位衍生出的種種不合規的職務消費待遇。
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已推到臺前,讓企業家回歸企業家本質,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