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或年底啟動 職工稱企業待遇好
隨著7月1日“大限”的過去和暑假的來臨,喧囂一時的南京高校教授扎堆申請退休的風波漸漸地淡去。
《第一財經日報》從南京多所高校了解到,江蘇省在“大限”之前專門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向各高校人事部門解釋政策。會議稱,7月1日只是實行人事管理條例,條例中關于養老保險的規定暫不執行。
這次會議給教授們吃了一顆“定心丸”,一些高校的教授撤回了已經遞交到人事處的申請書,他們的生活回到了正常軌道。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7月25日人社部第二季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一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臨近退休的人員,咨詢了解相關政策情況,是對自身權益關切的正常反應,并沒有形成所謂“退休潮”。
然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一天不出,事業單位對于“并軌”的恐慌就不會降溫。
本報記者了解到,為了進行社會保險的頂層設計,人社部組成了多個課題組進行專項研究,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也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現在一些課題組已經進入了結題階段。
本報記者也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養老保險頂層設計從去年3月啟動到現在已經有一年半的時間,在人社部內部也有了一個大致時間表。由于頂層設計包括很多方面,將按照成熟一項公布一項的方式來實施,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或將在本年末推出。
李忠在發布會后對本報記者表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情況復雜,中國地區差異很大,不會采取“一刀切”的模式。
“改革比并軌更加準確,不存在將哪類群體并入其他群體的設計,更不是把各類不同群體的待遇拉平。”李忠說。
“兩軌”差距縮小
養老保險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各類群體實行大體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樣的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從制度上實現公平,在規則上實現公平。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要像企業職工一樣參保繳費,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破除“雙軌制”。
事業單位職工的最大擔憂在于待遇的降低,但實際的情況遠比想像的復雜。在過去的十年間,企業職工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之間的差距有了明顯的縮小,在很多地區,大致相同工齡和條件的“兩軌”退休人員所拿到手的錢已經相差不多。
每當周圍的人談起事業單位退休金高,湖北的李大爺就覺得有點冤。作為一個有四十多年工齡的老職工,他的退休金才拿2400元,比起同城在企業退休的朋友們還少好幾百。
在2005年之前,李大爺是有點優越感的。無論是退休金的水平還是穩定程度上,從醫院退休的他都比企業高出一大截。
后來,他就越來越羨慕參加社保的那些老朋友了——從2005年開始,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水平已經連續上漲了十年,而事業單位漲退休金卻沒有相關的政策,只能依照各地的土政策和原單位效益而定。企業養老金的待遇水平早已經反超了他。
千里之外太原的王老師和李大爺有同樣的感受。2006年從太原一家小學退休的王老師,剛退休時的工資為2600元,企業和她工齡差不多的人只能拿到1500元。十年過去了和她同時退休的企業職工退休金也漲到和王老師一樣的3100元。
“企業這些年是年年漲,我們是這十年才漲了兩三次,他們明年再漲肯定就超過我們了。”王老師說。
小學教師作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是有財政保障的,李大爺所在的醫院系統就沒有這么幸運了。
李大爺把自己從1992年開始工資收入都記錄在一個小本上。他對本報記者表示,從2007年到這五年間,他的退休金一直保持在1761.5元的水平,一分錢都沒有漲過。
“這些年物價上漲太快了,養老金不漲確實讓我們這些老年人日子不好過。”李大爺說。
談到事業單位退休金增長緩慢的原因,多年在醫院從事行政工作的李大爺認為有兩個,一是醫院的薪酬屬于行政序列,必須是政府相關部門允許漲才能漲,二是醫院屬于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漲工資的資金必須自籌,有錢才能漲。
李大爺說,與以前相比,現在的醫院效益不錯,不漲退休金主要還是政府的政策不允許漲。
“高低”之辯
公眾對于雙軌制的詬病主要是集中于兩點,一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繳費,二是待遇高。下一步改革中,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已經成為定論,但正如李忠所言,改革的目的并不是要拉平待遇。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事業單位養老待遇水平參差不齊,內部差別也非常大,單位、工齡、退休早晚能夠直接影響到養老金的數量。
73歲的劉昭上世紀80年代中期就從農科院提前退休了,現在她每個月拿到手的工資也是2400元,而她那些工作到正常退休年齡的同事,現在每個月可以拿到4000多元。這個水平高于北京市平均養老金水平3050元。
劉昭的丈夫張先生90年代從中科院辭職下海經商,一直都沒有參加社保,到2008年一次性交了7萬多元加入社保,如今每個月也是領2400元。
張先生對本報記者說,雖然他中科院的前同事現在每個月退休金都是五六千元,但是他也不羨慕,因為從終生收入來說,張先生也是多于他的很多同事的。
本報記者從相關政府部門了解到,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基本退休費,二是津貼補貼;就诵葙M與在職工資直接掛鉤,通常按照工齡來打八折或是九折,現在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基礎教育老師最高可以打9.5折。
因此,社會上普遍認為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的替代率比較高,南京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林治芬認為,這只說對了一部分。以高校教師為例,工資由基本工資和各種津貼組成,一旦退休之后各種津貼會大幅減少,教師收入下降幅度非常大。
中國人民大學一位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現在在職的工資是每年十三四萬,退休之后會降為每個月6000元,待遇減少近一半。
由于文科院系增收的項目少,學院方面不會給老師增加更多的收入,而像法律、經濟等熱門的學院,教授在職待遇遠遠高于文科院系的水平,但這些院系的教授退休之后待遇與文科院系相差并不大。
林治芬認為,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的高低要看參照物,若是和企業職工的平均水平來比肯定是高的,若是和他們在職時的收入比則是低的,而且還低不少。
林治芬還說,對養老金單純進行絕對數的比較是沒有意義的,養老金的構成非常復雜,必須考慮到勞動者的學歷、工齡、工種等多個方面。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則告訴記者,除了一部分企業中的高級知識分子之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參加者還是以中低端勞動力為主,事業單位員工則是高端勞動力為主,兩者所受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都不同,因此不能要求數量上的簡單公平。
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與在職基礎工資是掛鉤的,近些年來事業單位基礎工資沒有上漲,也是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緩慢的主要原因。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各個事業單位情況都不一樣,事業單位工資普遍比公務員工資要低很多,現在由于政策沒有連續性,事業單位的工資漲漲停停,缺乏長效機制。
“因為事業單位缺乏完整的薪酬方案,體制內那部分工資卡著不讓漲,各個單位只能自行其是,只能靠創收來改善職工薪酬待遇,創收能力強的就多發一些,弱的就只能少發一些。”劉尚希說。
方案比錢更重要?
7月1日實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明確規定3153萬事業單位職工要加入養老保險,誰來為這項高達44%倍率的養老保險改革“埋單”是政策制定中的一個難點。
籌資機制的無解被認為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久而未決的根本原因。劉尚希認為,事業單位改了這么多年都沒有進展,絕對不僅僅是錢的原因,如何制定一個定位準確的方案是更加關鍵的。
在他看來,由于事業單位非常復雜,必須分類分層地去改,當前將事業單位大而化之分為公益一類、二類(公益一類是指不能通過市場配置資源的承擔政府規定的公益服務的機構;公益二類可以按照政府確定的公益服務價格收取費用)過于簡單化了,并不能涵蓋事業單位的各種情況,如果按照當前的分類改下去將會影響到教育醫療科研院所等各個方面的改革。
李珍同樣認為,財力的限制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財政部門會權衡拿出資金進行這種改革是否有效率,現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高繳費低替代率”的模式顯然很難有說服力。
林治芬說,并軌是必然的,不同人群采取相同的制度模式也是應有之義,但面對當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諸多問題,并軌時應一并加以解決。比如,應該盡快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費率,為普遍建立企業年金騰出空間。
“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職工待遇差別較大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金中包含了職業年金,而企業的退休金是不包含這部分的。”林治芬說。
林治芬認為,由于中國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太高,大部分企業沒有能力為職工建立年金,這也導致職工待遇水平過低。相反,一些建立了年金的壟斷企業,它們的職工退休后能拿到的收入并不會比事業單位的員工少。
● 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山西、浙江、廣東、上海、重慶五省市先期試點。
● 1月28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發,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試點。一年后,除了廣東之外,幾無進展。
● ,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 初,國務院印發意見,部署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提出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 7月22日,有消息稱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透露,今年計劃先在部分地區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試點,明年進一步完善方案和措施,將試點擴大到50%左右的地區,和2017年在全國全面實施養老并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