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省委省政府日前聯合印發了《甘肅省〈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對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等作出全面規范,《實施細則》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加大懲戒問責力度,對鋪張浪費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1997年10月13日發布的《甘肅省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實施意見》同時廢止。
總則要求:降低公務活動成本取消不必要公務活動
黨政機關反對浪費應遵循下列原則:堅持從嚴從簡辦一切事業,降低公務活動成本;堅持依法依規,嚴格控制經費支出總額,加強厲行節約績效考評;從實際出發安排公務活動,取消不必要的公務活動,堅持公開透明,接受各方面監督。
經費管理:不得報銷任何與公務活動無關費用
黨政機關依法取得的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非稅收入,必須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嚴禁以任何形式隱瞞、截留、挪用、私分,嚴禁以任何形式轉移到機關所屬的培訓中心、協會等單位賬戶使用。
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格控制和壓縮國內差旅費、因公臨時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建立預算執行全過程動態監控機制,防止年底突擊花錢等現象發生。嚴格支出報銷審核,不得報銷任何超范圍、超標準以及與相關公務活動無關的費用。
全面實行公務卡制度,黨政機關國內發生的公務差旅費、接待費、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等經費支出,除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外,應當使用公務卡結算。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不得違反規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品牌、型號、產地。
出國團組:不得擅自延長在國外停留時間
從嚴控制國內差旅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和人員數量,嚴禁無明確公務目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重復性考察等差旅活動,嚴禁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省部級住普通套間,廳局級住單間或標準間,其他人員住標準間;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國內差旅人員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的,必須按標準繳納伙食費;不得接受禮金、禮品和土特產品等。
不得安排照顧性、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嚴禁以各種名義變相公款出國旅游。正職地廳級人員每年出國不超過1次,其他地廳級人員一個任期內因公出國不超過2次或2年內不超過1次。黨政機關因公臨時出國團組人員總人數不得超過6人。
嚴禁安排與業務不符、與擬前往國家或地區優勢不符、與境外培訓機構專長不符的培訓,嚴格按照批準的出國組團人員、天數、路線、經費預算及開支標準核銷經費,不得核銷與出訪任務無關的開支。
出國團組不得違反規定乘坐民航包機,不得乘坐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不得安排超標準住房和用車,不得擅自增加出訪國家或者地區,不得擅自繞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長在國外停留時間。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或接受超標準接待及高消費娛樂。
公務接待:接待對象10人內的陪餐人不得超3人
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公務接待審批控制制度,依據公函安排接待,對無公函、未經審批的公務活動不予接待。嚴禁將國家工作人員休假、探親、旅游等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
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安排1次工作餐。接待對象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接待對象超過10人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檔菜肴和高檔煙酒。
商務部門嚴禁以招商引資等名義變相安排公務接待。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改建、擴建所屬賓館、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不得對內部接待場所進行超標準裝修或者裝飾、超標準配置家具和電器。
公務用車:不得以車改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
黨政機關應當從嚴配備實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后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
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嚴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領導干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因私使用配備給領導干部的公務車。
會議活動:禁用財政資金辦晚會、超規格請名人明星
從嚴控制會議數量、會期和參會人員規模,完善并嚴格執行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制度規定。
會議費報銷必須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賓館等服務單位出具的會議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未經批準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會議費用,一律不予報銷。會議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會議期間,不得安排宴請,不得組織旅游以及與會議無關的參觀活動,不得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
嚴禁在培訓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等與培訓無關的費用。嚴禁以培訓名義進行公款宴請、公款旅游活動。
未經批準,黨政機關不得以公祭、歷史文化、特色物產、單位成立、行政區劃變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義舉辦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單位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活動,不得舉辦論壇、博覽會、展會活動。嚴禁使用財政性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不得超出規定標準支付費用邀請名人、明星參與活動。
辦公用房:領導干部退休時應及時騰退
凡是違反規定的擬建辦公用房項目,必須堅決終止;凡是未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辦公用房項目,必須停建并予以沒收;凡是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概算建設的辦公用房項目,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限期騰退超標準面積或者全部沒收、拍賣。凡是超過規定面積標準占有、使用辦公用房以及未經批準租用辦公用房的,必須騰退;凡是未經批準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則上應當恢復原使用功能。未經批準嚴禁將辦公用房隨意調整給下屬企事業單位或其他單位使用。嚴禁出租出借辦公用房。
黨政機關辦公樓不得追求成為城市地標建筑,嚴禁配套建設大型廣場、公園等設施。領導干部不得長期租用賓館、酒店房間作為辦公用房。配置使用的辦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調離時應當及時騰退并由原單位收回。
監督檢查:重視媒體輿論監督作用
通過新聞報道、文化作品、公益廣告等形式,倡導綠色低碳消費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對各種鋪張浪費現象和行為,應當嚴肅批評、督促改正。紀檢監察機關應當不定期曝光鋪張浪費的典型案例,針對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檢查、暗訪等專項活動。領導干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列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作風的重要內容并接受評議。重視各級各類媒體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方面的輿論監督作用,及時調查處理媒體曝光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
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將被責令辭職
建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未經審批列支財政性資金的、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違規取得審批的、利用職務便利假公濟私的都將被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負責人或者有關領導干部的責任: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鋪張浪費、奢侈奢華問題嚴重,對發現的問題查處不力,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不履行內部審批、監管職責造成浪費的。
《實施細則》強調,違反本細則規定造成浪費的,根據情節輕重,由有關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離崗位、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