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人社部第二季度發布會前夕,有消息稱,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透露,今年計劃先在部分地區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試點,明年進一步完善方案和措施,將試點擴大到50%左右的地區,和2017年在全國全面實施養老并軌改革。
然而,針對此時間表,人社部在隨后的發布會上卻只字未提。《華夏時報》記者7月29日采訪人社部發言人李忠時獲悉,人社部并未發布過此時間表,相關工作尚在進行中。同時,人社部相關工作人員同樣否定了此時間表的說法,表示從未聽說過此消息。
雖然新農保與城居保合并為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但有人認為這是所有養老金合并當中最容易的一步,關鍵是接下來的城鎮職工,以及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制度,這是比較艱難,更復雜一些,畢竟,制度改革需要一步一個腳印來推進。盡管人社部相關工作人員否定了時間表的說法,但種種跡象表明,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已是箭在弦上。
而目前人們最為關心的,首先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會不會一起進行養老改革?眾所周知,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同屬國家公職人員,承擔國家任務,執行國家職責,具有同樣性質的身份屬性,沒有高低之分。有關專家也認為,公務員養老改革可能將會在事業單位養老改革進程中進行,而不會待其全部完成之后。
另外,如果說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像企業員工一樣按照工資的8%繳費,那么錢從哪里來?如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漲工資8%,再按照8%的標準繳納養老保險,也就是工資沒有漲,繳費也沒掏錢,這對于國家來講,等于是這口袋里的錢變換一下,放在另一口袋里。
再說,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企業人員繳費資金的本身性質不同。像企業職工工資、養老繳費的資金來源是企業生產所得利潤,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養老繳費的來源就是國家的財政資金。說到底,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繳不繳費問題,都是國家的事。
還有,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問題。有學者分析,比如說國企的資產屬于國家,也就是國企的利潤不可以隨意分配給工人。若用國企的利潤為員工設立年金,實質是用國家財政資金為國企員工設立第二套養老保險,這樣做法有問題,至少國企自己沒有這個權利。要是國企這樣做,機關事業單位同樣可以使用財政資金這樣做,那其他領域的工人怎么辦?其結果是老的“雙軌制”沒有解決,新的“雙軌制”又出現了。
當然,即便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的時間表尚未出臺,但很多政策的發布,無不顯示出此改革將會加速進行。而就事業單位養老改革試點根本沒動,輿論分析有兩個原因,一是財政沒有準備好,誰來買單的問題;二是人事、工資制度改革未定的問題。但有觀察者認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也就是從財政部推給人社部,實質是發放渠道的改變而不是資金來源的改變。
的確,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已用6年的時間試點,但由于擔心改革后待遇水平下降等因素影響,改革幾近停滯,后面還需要再花多長時間尚不可知。而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不過,由此產生的一些誤傳或誤會,顯示出人們對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時間表的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