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自下而上探索公車改革已近20年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方案近日一出爐,就立即成為社會關注熱點。實際上,江蘇的公車改革自下而上探索已近20年,許多政策和隨之而來的問題都“似曾相識”。
江蘇公車改革
自下而上起步較早
記者昨從有關方面了解到,早在1990年代我省公務用車改革已經起步,改革總體是自下而上的,一般由鄉鎮基層到縣以上機關,蘇、錫、常、寧四市鄉鎮最先全部完成改革。
我省車改有三種模式:貨幣化改革,即按月按人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租賃式改革,即從社會上租車,按一定價位買斷所租車輛的年使用權;包干式改革,即設立專門賬戶,以乘車券或票的方式發放。其中又以貨幣化改革最多,曾占實施車改鄉鎮的七成多。鑒于經濟發展水平南北差距大,改革一直分類進行,蘇中一些地區在蘇南后實行車改,蘇北不少地區則沒有改革。
公車改革效果可謂立竿見影,東臺、昆山、儀征、淮安楚州區車改后,節約用車費普遍在30%以上,無錫實施鄉鎮車改后立即節省車輛費用2500多萬元。問題也隨之而來,少數領導干部為節省補貼而干脆少下基層,減少現場辦公就是一例,南京曾開發軟件,用公務IC卡代替現金,用卡可以乘出租車、加油和過路過橋及維修保養,但無法提現或用于其他消費。
個別地方還出現過車改補貼標準畸高、經濟落后地區推進難度大、重大活動用車難保障等問題。因此,省有關部門曾向國家發改委提出,希望加大調研指導并出臺原則性指導意見,既考慮國情堅持區別對待,也要推動有條件地區盡快改革。比如列支渠道不應列入干部個人工資性收入;車改后不能把補貼當福利;凡從事公務活動的公務人員均可參與改革、均可享受補貼;改革方案和補貼標準最好經合法審批程序和認定,支出列入年度財政預算,防止改革的實施者和推進者成為新的獲益者和維護者。
也有糾結
是“加工資”還是“降工資”
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方案已出臺,對此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表示,將進一步研究方案。常州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毛建平告訴記者,此前常州曾到浙江等地調研,已形成改革的初步方案,而該方案遲遲未實施,就是為了等待中央公車改革政策的出臺。
南京市級機關科員鄭磊(化名)沒有車改補貼,他日常去兄弟單位“近的走著去,遠的公交地鐵去,或蹭開車同事的車去”,覺得多發500元很不錯。蘇北一些公務員對“實際漲500塊錢工資”也持歡迎態度。以往市區內的公務,淮安科級干部陳浩近的騎自行車,遠的開發區還得墊幾十元打車費。雖然改革落實到基層仍需時日,但陳浩覺得挺受鼓舞:“沒有補貼工作當然一樣要做,有了補貼,總歸心里好受些。”
“大家議論了一天,覺得這是一系列反腐措施后的必然結果,要出臺這么大的改革舉措很有魄力。”對蘇州姑蘇區公務員李馨(化名)和同事們來說,更多是“事不關己”,一方面不公車私用本已是習慣,一方面普通科員打入市民卡、可隨意在超市使用的車改補貼本就是500元/月,也沒多。但他們揣測,真正不平衡的是“領導”,現在科級干部2800元、副科級2400元的車貼將被砍掉一大塊,“怎會沒意見”?
國企此次也有改革時間表,省國資委旗下的一家企業副總告訴記者,他一直希望推行車改,可以遏制公車私用,但覺得改革的具體方案還可商榷。“企業經營活動和公務活動有很大區別,統一標準不合適。”在海關工作的朱武吐槽,工作原因常要去遙遠的總關開會,500元補貼只夠坐公交,“不過大家都一樣的話,我也沒意見。”
車改斬斷的不是“福利”
收入分配改革須跟上
學者普遍認為,盡管可以預料一些人對車改有怨言,但江蘇肯定不會超出中央定下的“硬杠杠”。省社會科學院政治學所所長孫肖遠一直密切關注我省公車改革動態。他表示,就已經實施的車改而言,蘇南蘇北補貼懸殊,蘇南部分公務員和以往配車的廳、處級干部會覺得利益受損,難免有抵觸情緒。如何在改革中不過分打擊一線公務員積極性,是改革落地的最大難題。孫肖遠認為,“遏制車輪上的腐敗”勢在必行,中央出臺的補貼標準經過充分調研論證,應嚴格執行。蘇南一些地區實行的交通補貼,“大多是作為公務員的補償性收入,過高就超越了出行補貼本來的功能,并不合理”。
“公車改革只是單方面的一項改革措施,靠它來調節公務員的整體收入不現實。”孫肖遠表示,在推進公車改革的同時,整體聯動推進公務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才能有效減少改革阻力,體現社會公平,更好調動公務員積極性。本報記者陳月飛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