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緣何激起問號一串
開場白
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后,承載著推動社會更加公平正義期愿的本輪深化改革,可謂吸引了萬眾期待。7月起正式實施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因其直接影響3100多萬事業單位員工,也作為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其重大意義不言而喻,也因此成為本月初屈指可數的輿論焦點。
從5月份《條例》公布,到7月1日正式實施,再到實施后的諸多觀點,《條例》引發的“漣漪效應”仍在持續。如1日當天,許多媒體刊發評論認為,《條例》的施行,意味著事業單位正式進入社保,中國養老制度“并軌”終于“破冰”。正在各界一片歡騰之際,中央相關部門緊急“辟謠”,澄清稱,“事業編制人員7月起繳養老保險”屬誤讀。而此次尷尬的“烏龍”事件,也引發了人們對于事業編制改革的進一步反思。5日,人民網觀點頻道發表評論,質疑:“占便宜不吃虧”,事業單位改革偷樂?7日,《國際金融報》刊發專稿,認為目前“《條例》不具操作性”。9日,《檢查日報》刊登“一位事業單位職工對未來的期待”,從破除“關系”、公平競爭、人事管理、升遷通道、繳納社保、維權通道六方面闡述了個人見解。由此看,不只是外界認為《條例》尚待完善,即使對被認為“利益未受損害”的事業編制人員來說,《條例》仍有需要補充的地方。
正像人們現在常說的,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腳步謹慎,應該換來決策的周全,這需要進一步暢通政府與民間的互動渠道,用更開放的態度回應公眾期待。這既能為改革贏得寬容氛圍,也有助于減少沿途的羈絆。
一家之言
事業單位體制改革且行且完善李曉霞(評論人):早在十幾年前,事業單位招聘制就已經推行,但那時的招聘還是有體制內外之分。如今《條例》的出臺,只是把崗位招聘制這種相對科學的制度固定下來而已。“大鍋飯”環境不再,這對于想要上進的人而言,無論是體制內還是體制外,都是一種促進和激勵。
而之前有那么多誤讀和顧慮,其實在很大程度上緣于該部條例的補充條款和配套改革措施還不是很完善。例如,《條例》已經正式實施,而與工資待遇和養老保險有關的條款,卻不具有與《條例》同步實施的條件。當然,我們不能要求一部條例的出臺能夠解決事業單位體制改革所有問題。打破鐵飯碗遺留的諸多碎片,如果處理不好,依然很容易成為社會公平前進路上的阻力。
轉變事業單位職能是關鍵劉武俊(媒體人):事業單位的合同聘用制不能流于形式,要動真格的。目前事業單位的聘用合同簽訂工作還有“死角”,不少單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有進難出、解聘難,作用還沒有真正發揮,聘用合同格式化雷同,沒有充分體現行業、崗位特點,聘任走形式或者搞假聘任,表面上簽了合同,實際上還是端著鐵飯碗。
轉變事業單位職能,應該下決心啃下“養老金并軌”這個硬骨頭。由于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尚未建立,在實際操作中,“單位人”還是難以變成“社會人”。所以,事業單位改革轉變事業單位職能是核心和關鍵,在政府體制改革中既要轉變政府體制,也要重視轉變事業單位職能,彰顯和激活事業單位在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中的獨特作用。
@微言不聳聽
能進能出需要公平考核 @fly:以前全單位職工都拿一樣薪水, 雖然某些人不干活,但人家有關系或與領導關系好,我們累點不講什么,一個單位工作量是一定的,他們不干最起碼我們能通過多累點開到和他們一樣多的工資,F在呢,我們單位實行工資階梯,不干活有關系的反而比我們累死累活的開的高,你業務水平再好,誰來衡量,領導說你不行就不行,你行了那些與他們有關系的咋辦?這就是我在的事業單位,國企!早想辭職了,在找出路。
就怕落實不到位 @dongle:地方上的土政策太嚴重, 就怕落實不到位,就怕得不到公平合理解決,因為一些地方上的關系網潛規則暗箱操作太隱密,沒有公平可言,導致政策常常走形。
法規之外急需細則 @二烯:出臺相關細則管理事業單位內部,公平競爭上位才是硬道理。
人事關系弊端仍待破題 @小小藥蟲:事業單位以后都靠跟領導搞好關系了,不然小心下課,關系好了才好介紹人進去,反正都是合同工,同工同酬。
干活的都是臨時工 @天涯海角:那現在那些單位更是不得了了。比如有些單位可能長年累月聘臨時工了都不用合同工了。我們這邊有一個單位聘臨時工做了一年多了還是臨時工。
鐵飯碗的副作用 @Eleven_陳澄:我發現成功的人生都有一個特質,就是不安分。我們父輩中很多成功者,都是原來放棄了鐵飯碗。這絕對不是什么懂得放棄的精神,而是因為他們不安分,不滿足于眼前安穩的現狀。雖然他們其中也有犧牲者,但他們的生命都在拼搏,都很有價值。
能力才是真正鐵飯碗 @love 失了魂:什么是鐵飯碗?不是你在哪個單位有飯吃,而是你在任何地方都能吃上飯!穩定是需要資本的!不要在最好的年華安度晚年,讓自己失去了變得值錢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