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最新消息,河南 214.7萬事業單位員工將告別“鐵飯碗”
7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規將正式施行,其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法規形式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社會保險及工資收入等熱點問題予以明確,是事業單位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
河南將如何落實這一條例?昨天,大河報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已公布《關于印發〈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要求全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一律競聘上崗,之后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重溫改革亮點
【變化】合同制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飯碗不再“鐵”
沒有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聘用合同的訂立、履行、接觸各地做法不一……近年來,由于我國事業單位用人制度還存在上述問題,不少人呼吁有必要盡快立法規范。
今天,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據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條例有以下幾大亮點:首先,要求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而且要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其次,提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再次從法律層次放出信號,事業單位醫療和養老保險“并軌”已箭在弦上。此外,還明確將建立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的關系確定為‘合同關系’,打破終身制。這是條例實施后最大的變化,也意味著‘鐵飯碗’被打破了。”業內人士分析說。因為,條例中詳細規定,工作人員如果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另外,對于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也可以解聘。
聚焦我省行動
【河南】競聘上崗,以崗定薪,上半年須完成事業單位崗位設置
據了解,目前全省共有9.2萬個事業單位,214.7萬名工作人員。今年5月21日,省人社廳公布了《關于印發〈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以確保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入軌后規范運行。
經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是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確定崗位等級、調整人員崗位及核定工資的依據。所以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全省事業單位須完成崗位設置。
“事業單位采取公開招聘、人員流動方式補充工作人員,以及工作人員職務晉升、職稱申報(評聘分開除外)、工勤技能考核、崗位等級變動等,都應在崗位空缺前提下進行;事業單位補充的工作人員和人員崗位等級晉升,以及三類崗位之間轉崗聘用的,都應進行崗位等級認定;對不按規定補充的工作人員和進行崗位等級變動的,不予認定崗位等級。”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說。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事業單位管理、專業技術、工勤技能崗位出現空缺時,應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任職要求,按照“競聘上崗”的規定和程序,及時或定期組織具備相關資格的人員競聘上崗。競聘上崗后,根據“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要求,嚴格按照所聘崗位和有關規定執行相應工資待遇。此外,為保障崗位管理制度正常運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行動態調整。動態調整包括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三類崗位之間比例的調整,也包括對三類崗位最高等級及內部不同等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調整。通過調整,不斷優化崗位結構,形成動態管理機制。
【看法】有期待、有擔憂新老職工評價不一
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崗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著實牽動了不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心。
在鄭州一家事業單位上班的小培就是其中一位,自從5月15日國務院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來,她就一直關注改革的動態。
“,我通過考試成為一名在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當初身邊的家人、朋友都覺得我捧上了‘鐵飯碗’,為我高興,F在看來,這種觀念將被打破了。”小培說。目前單位的人事管理改革已經初現端倪,今年年初開始實行了績效考核,并建立了獎懲機制。
不過,小培表示,她很期待新條例的實施,之前活兒干多干少,工資拿的都一樣,所以不少人不思進取;現在有了績效的激勵,干工作當然會更有動力。但對于一些在單位工作很多年的“老人”來說,他們可能不太適應,也比較反對。“因為有可能經常通不過績效考核,而接受懲罰。”
在鄭州一家事業單位工作了近30年的老李比較擔憂自己的未來,“還有幾年就該退休了,早就習慣了穩定的崗位和收入,現在來了這一出,萬一被解聘了,這后半輩子可就毀了。”
【說法】條例實施意味著更多改革信號的釋放
對于新規,也有人提出了質疑。
“事業單位聘任制已經在全國多個城市試點,工資、社保改革等規定近年來也多次提出,但落實時始終遭遇重重阻力,流于形式。”新鄉一家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毛林(化名)坦言:“就拿我們單位來說,雖然得簽合同,但到期后就走個程序,之前的考核標準一概不提,沒有人會被解聘。”
我省社科院專家也曾指出,這次《條例》的實施,并不是我國事業單位改革的啟動,因為這些內容年年都提。國家規定的是大原則,而實際上各個事業單位之間千差萬別。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認為,條例的實施意味著國家正釋放出事業單位改革的信號,雖然道路是坎坷的,但至少有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