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可自行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有9門及以上為A等(其中報考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和英語專業的考生其相應會考科目須為A等,如報考漢語言文學專業語文科目須為A等,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數學科目須為A等,報考英語專業英語科目須為A等,下同),其余為C等(含)以上;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有5門及以上為A等(其中報考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和英語專業的考生其相應會考科目須為A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獎;或以第一發明人取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勝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并獲得三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音樂舞蹈類(聲樂、器樂、舞蹈)和美術類(書法、繪畫、攝影、設計)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或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個人項目三等獎(含)以上;或高中階段在省級教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個人項目二等獎(含)以上。
(5)體育特長類: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限個人項目);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限個人項目)。
(二)具有浙江省201
浙江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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