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并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職?普猩ぷ。
第三條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學院國標碼:13030
第六條學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花蔣路3號(二號校區,通訊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西溪路896號(一號校區)
第七條辦學層次:普通?疲ǜ呗殻
第八條辦學性質:我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教育部備案、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和萬向集團公司合作舉辦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是浙江省文明單位,堅持公益非營利辦學,堅持國際型、現代型及創業型的辦學定位。
第九條招生對象: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含浙江省單獨考試),不限應屆生和往屆生。
第十條外語語種要求:我院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所有專業外語教學語種均為英語。
第十一條男女比例要求:無。
第十二條招生范圍:經教育部批準,我院2020年面向全國11個。ㄊ小⒆灾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三條錄取通知書由院長簽發。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成立由學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招生錄取中的重大問題由院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五條招生辦公室是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常設機構,負責計劃申報、招生錄取、過程管理等日常事務。
第十六條學院成立以監察審計處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監督招生錄取全過程,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根據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公布為準。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制訂以社會人才需求、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依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院長辦公會討論審定,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經各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同意,可以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分專業。
第十八條招生辦公室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生源計劃報(送)到各有關省的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并按規定時間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學院實行“學院負責,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高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二十一條根據有關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辦)錄取方法與要求,確定錄取投檔比例,并視報考我院的上線生源情況,可提前調整計劃。接受各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根據本批次生源情況按投檔比例提供的投檔名單進行錄取,學校確定錄取分數線。
第二十二條根據《浙江省推進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職成[2012]26號)有關規定,凡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本省籍應屆中職畢業生,可免試保送就讀我省高職院校相關或相近專業。具體辦法參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身體素質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其中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對身體狀況要求為“無色盲”。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考生,我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四條浙江省統一普高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專業+學!逼叫兄驹高M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順序錄取。第三段投檔后,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根據“專業+學!逼叫兄驹高M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順序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第二十五條面向除浙江省外其他。ㄊ、自治區)招生,對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如下:
1.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根據高考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考生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則按文化總分排列;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則再按如下單科成績排列順序優先錄取。單科優先排列順序為:普高理科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外語、技術的單科成績;普高文科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的單科成績。
3.專業分數級差要求:無。
第二十六條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應達到合格及以上。未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和往屆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為合格及以上。
第二十七條學院不錄取誠信有不良記錄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六章其 他
第二十八條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我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規定具體如下:
1.資格審查:新生入校后,學院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招生條件或者有弄虛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檔案:被錄取新生須憑《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學院。
3.緩期報到: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憑有關證明,向學院招生辦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2周,逾期將取消入學資格。
4.新生戶口:根據浙江省有關政策規定,學院錄取的新生戶口,按照個人自愿原則,可以遷入學院所在地城鎮集體戶口。
第二十九條學費、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經浙江省發改委價格主管部門備案標準執行,在公布招生計劃時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畢業后頒發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疲ǜ呗殻┊厴I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三十一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萬向集團在學院設立“萬向教育基金”,其中有專項資金支持學生素質提升。
第三十二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當地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的錄取結果查詢渠道、我院招生網錄取查詢及寄發的錄取通知書等。
第七章招生咨詢及錄取查詢
第三十三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71-87771888;傳真:0571-87154000
2.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花蔣路3號6211室——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10023)
3.院校網址:http://www.wxpoly.cn
4.招生網址:http://zs.wxpoly.cn
5.招生咨詢QQ群:715653195
第三十四條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71-88984083 (錄取期間用)。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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