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與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規定以及《衢州學院章程》,結合衢州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衢州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萍案呗氄猩ぷ。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衢州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1488。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衢州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衢州市柯城區九華北大道78號。
第十條 郵政編碼:324000。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萍案呗氄猩ぷ鳎芯、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萍案呗氄猩娜粘9ぷ。
第十三條 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計劃、錄取及入學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浙江、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貴州、云南、青海等15個省(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五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 學校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報考英語(師范,本科)、商務英語(本科)專業的學生,其高考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105分;報考商務英語(高職)專業的學生,其高考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90分。
第十七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 具體錄取方式:
1.根據各。▍^)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相應分數段(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由學校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數控制在相應分數段(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
2.根據各。▍^)招生主管部門投檔的有關規定,學校尊重考生專業志愿選擇,對進檔考生專業實行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的原則,浙江省、山東省考生必須同時滿足選考科目要求。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3.學校在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衢州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4.無專業級差、無專業加試要求。
第十九條 新生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被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獎勵及資助等事項
第二十二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廳、物價局核定公布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各類專項獎學金和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
第二十四條 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設“綠色通道”,根據國家政策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發展性資助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注重復合型人才培養,鼓勵學生個性化成長、多元化發展,為學生開設輔修專業、提供轉專業機會,具體見《衢州學院輔修專業管理辦法》《衢州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
第六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聯系電話:0570-8015711 聯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區九華北大道78號 郵政編碼:324000 校園網:http://www.qzc.edu.cn/ 招生網:http://zs.qzc.edu.cn/ 微信公眾號:衢州學院學生處(qzxyxsc) 招生咨詢QQ群:572441086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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