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杭州醫學院全日制普通本?普猩ぷ。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杭州醫學院。
第六條學校代碼:13023。
第七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學歷證書:本科學生畢業時,頒發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杭州醫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茖W生畢業時,頒發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昂贾葆t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第九條辦學地點:臨安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頤康街8號)、濱江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81號)。
第十條杭州醫學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行政主管部門為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業務主管部門為浙江省教育廳。學校的辦學定位是“立足浙江,面向衛生健康一線,培養具有人文關懷理念、求真博愛精神和國際視野的高素質應用型醫學人才,建設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高水平應用型醫學本科院!薄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紀檢監察室將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同時接受各省級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和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面向浙江省等多個。ㄊ小⒆灾螀^)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五條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各。ㄊ小⒆灾螀^)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按教育部要求,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學校認同并執行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學校根據各。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同類別(批次/段次)控制線以上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學校的調檔比例為招生計劃的100%。
第二十一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對《指導意見》中“學?梢圆挥桎浫 薄ⅰ皩W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吨笇б庖姟芬幎ㄉX異常包括: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
因專業培養需要,建議慣用左手的考生不報考口腔醫學專業;有色覺異常的考生,我校各專業均不予錄。号R床醫學(五年制)、醫學影像學(五年制)、兒科學(五年制)、預防醫學(五年制)、口腔醫學(五年制)、法醫學(五年制)、康復治療學(四年制)、醫學檢驗技術(四年制)、衛生檢驗與檢疫(四年制)、藥學(四年制)、護理學(四年制)、助產學(四年制)、醫學影像技術(四年制)、應用物理學(四年制)、醫學信息工程(四年制)、臨床醫學(三年制)、口腔醫學(三年制)、康復治療技術(三年制)、醫學影像技術(三年制)、醫學檢驗技術(三年制)、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三年制)、護理(三年制)、助產(三年制)、藥學(三年制)、衛生信息管理(三年制)?忌鷳Y合本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愿,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工作的有關規定。浙江省考生須符合所填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學校認同并執行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排名方式進行錄取。
按照專業平行志愿投檔方案進檔的考生,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專業。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選考科目、政審、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方案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擇優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未被所填報志愿專業錄取的考生,如服從調劑,則調劑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錄取,如不服從調劑,原則上予以退檔。
第二十四條對“三位一體”、“專升本”、“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中職單獨考試”等類型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關。ㄗ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ㄊ、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布?忌傻顷憣W校招生網查詢。
第六章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
第二十六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七條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文件和有關規定執行。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學年結算,專科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辦法,具體分專業收費標準詳見招生計劃。
第二十八條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1-87692654
傳真:0571-87692709
招生網:http://zs.hmc.edu.cn/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81號
郵政編碼:310053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杭州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有與本章程相沖突的,則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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