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高職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訂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高校全稱和校址
高等學校全稱:杭州職業技術學院
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
第三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
辦學層次:普通?疲ǜ呗殻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第四條 學校招生代碼
國標碼12872,浙江省招生代碼0060
第五條 招生范圍:經教育部批準,學校2020年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山西省、貴州省、四川省、廣東省、云南省、湖南省、河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4個省(自治區)招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關規定。招生錄取中的重大問題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第七條 專業建設指導處(招生辦)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的常設機構,負責計劃申報、招生錄取、過程管理等日常事務。
第八條 學校紀委、監察審計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571-56700017。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同意后可以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分專業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達標、選考科目符合、統考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含專業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根據有關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辦)錄取方法與要求,確定錄取投檔比例,并視報考學校的上線生源情況,可提前調整計劃。接受各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根據本批次生源情況按投檔比例提供的投檔名單進行錄取,學校確定錄取分數線。
第十二條 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第十三條 實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對實施非專業志愿直接投檔招生的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先后方式按實考分數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擇優錄;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錄取后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視情況降分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認同各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七條 學校各專業開設的外語語種為英語,無其他特別要求。
第十八條 男女比例:錄取到學校所有專業的考生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九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旅游管理、精細化工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生物制藥技術專業要求考生轉氨酶正常。服裝設計與工藝、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藝術設計、動漫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工業設計、園藝技術、精細化工技術、環境工程技術、生物制藥技術專業要求考生無色弱。
第六章 招生咨詢及錄取查詢
第二十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71-56700035
2.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郵編:310018)
3.學院網址:www.hzvtc.edu.cn
4.招生網址:zs.hzvtc.edu.cn
5.招生咨詢qq:800028758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學費標準:工科類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類7500元/人·年),其他類6000元/人·年6900元/人·年、醫學類6600元/人·年、農林類6300元/人·年,藝術類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0000元/人·年;住宿費:4人間1600元/人·年、6人間1200元/人·年;實行按學年繳費。
第二十二條 按照國家政策,對錄取在學校園藝技術專業且具有浙江省戶籍的學生免收學費,非浙江省戶籍的學生,學費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
第二十三條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5000元/年;國家一等助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4000元/年;國家二等助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25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6000元/年;下沙慈善總會金秋助學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1500元/年;同時還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
第二十四條 助學貸款: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就學地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最高8000元/人·年。
第二十五條新生檔案:被錄取的新生,須憑學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學校。
第二十六條新生報到: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以實際報到日為準)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規定進行體格復查和招生條件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畢業證書: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與新西蘭合作辦學的專業在完成規定課程經考核合格后,可同時頒發新西蘭合作學校相應的文憑。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學校專業建設指導處(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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