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可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
考生志愿由“專業+學!苯M成。
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填報志愿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
(二)高職提前招生。
實行考生自主報考。普通高中學生以高中學考成績為基本依據,中職學生以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
高校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報考條件、選拔評價辦法和錄取規則,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對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考生可報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考生選擇確認1所錄取高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考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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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院校面向中職學校包括中專學校、技工學校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相結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探索把試點范圍有計劃擴大到普通高校應用型本科專業。
1.科目與分值。
文化考試科目:語文、數學2門,單獨命題、單獨考試。擬報考有外語要求的學校、專業的考生,可選擇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一級(PETS—1)考試。
職業技能考試:分17個大類,全省統一組織,分點實施。學生可自主選報1—2個類別?荚嚸磕杲M織1次。同類考試允許學生至多參加2次。成績2年有效。
語文、數學每門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滿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記入考生總成績。外語不記入總成績。總成績滿分600分。
2.錄取。
高校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文化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要求,也可提出外語成績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專業+學!苯M成。
錄取不分批次,按考生總成績,分大類實行專業平行投檔。
。ㄋ模叭灰惑w”招生。
高校依據考生統一高考、高中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高校確定報考條件、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和實施辦法、綜合成績合成比例、錄取規則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綜合成績的50%。
考生自主向相關高校報名,參加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試,并按規定參加高考。
高校組織專家組,根據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材料,進行初次遴選;按照隨機匹配、相互制約、全程錄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組織綜合素質測試,進行再次遴選;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三、保障措施
按照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的原則,穩步實施各項改革。啟動職業技能考試,10月開始實施選考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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