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迫晁阆聛韺W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1.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生物工程專業(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專業),6000元/生?學年;網絡與新媒體專業(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專業),5300元/生?學年;
2. 金融學(中美合作辦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辦學)專業,28000元/生?學年;
3.建筑學、環境設計、土木工程、工業設計專業,25000元/生?學年;
4.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工程管理專業,23000元/生?學年;
5.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專業,22000元/生?學年;
6.機械電子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包裝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日語、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專業,18000元/生?學年;
7.信息與計算科學、法學、新聞學、廣告學、電子商務、英語、商務英語、旅游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流管理、市場營銷專業,17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公寓實行后勤社會化管理,根據房源條件不同,住宿費按1500元/生?學年收取。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在省教育考試院監督下,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3022
第六條辦學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錢湖南路1號
第七條學校是經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由寧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學合作創辦,浙江大學全面負責辦學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占地約1200畝。
第八條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由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頒發全國統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實行電子注冊;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十條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學校紀委、監察審計處全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面向全國13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招生計劃以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浙江。簲底置襟w藝術專業面向藝術類第二批(省統考專業)招生,其他專業面向普通類(含普通類提前)招生,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其他省(市、自治區)的招生專業按照各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批次、科類招生。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及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調取考生檔案。
第十五條浙江省按照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1.普通類、藝術類平行錄取
(1)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
(2)考生位次: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藝術類(美術類)考生位次按該類別所有考生綜合分成績確定,綜合分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專業(術科)成績,仍相同時,再按普通類的規則對文化成績進行排位。
(3)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前三學年在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學習,第四學年須在美國印第安納波利斯大學完成。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能轉專業。
2.普通類提前錄。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根據《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規定執行;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按照浙江省教育廳及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實行院校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的省外招生批次,錄取規則具體如下:
1.按照“分數優先、遵從志愿”原則,根據各。ㄊ、自治區)專業(類)的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
2.凡符合各。ㄊ、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文件規定給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調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類);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者體檢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
4.錄取專業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有特殊規定省份則遵循該省文件執行)。單科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5.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即兩門選測科目其中任意一門達到B,另一門達到C),必修測試科目等級是4C1合格及以上;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如仍相同,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錄取,文科按語文(含附加分)、數學、外語排序,理科按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排序。
第十七條實行院校傳統志愿錄取方式的省外招生批次,根據該省相關規定,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對于省外藝術類專業,學校采用各。ㄊ小⒆灾螀^)的美術統考成績。除有明確錄取辦法的。ㄊ、自治區)外,對文化、專業(術科)成績均符合本科報考要求的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專業(術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綜合分=文化成績總分(按高考總分750分計)×50% + 專業成績(按滿分100分計)×7.5×50%。
第十九條學校在本科教學中公共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慎重。
第二十條學校部分專業外語單科要求: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辦學)、金融學(中美合作辦學)、英語類(省外為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100分,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原則上不低于90分。以上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ㄊ、自治區)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招生錄取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執行。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因專業培養需要,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不錄取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和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考生;數字媒體藝術不錄取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考生。
第六章入學復查、收費、獎勵政策
第二十三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凡有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先按學年制收費標準預收。收費標準如下:
1.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生物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土木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工業設計、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建筑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專業,6000元/生?學年;
2.網絡與新媒體、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財務管理、物流管理、市場營銷、國際商務、電子商務、法學、英語、商務英語、日語、新聞學、廣告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工程管理專業,5300元/生?學年;
3.數字媒體藝術專業,9000元/生?學年;
4.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辦學)、金融學(中美合作辦學)專業,30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實行后勤社會化管理,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費根據房型標準和省物價局等部門文件精神,按1500-2000元/生?學年標準收取。
第二十六條學校開展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評選,同時學校設立各項獎學金、外設獎助學金,每年獎助學金總額超過一千萬元。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錄取結果將在學校招生網以及官方微信公眾平臺上公布。
第二十八條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包括:
1.招生熱線:0574-88229100
2.招生傳真:0574-88130193
3.咨詢QQ:800049001
4.通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錢湖南路1號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15100)
5.學校網址:http://www.nit.zju.edu.cn
6.招生網址:http://zsw.nit.zju.edu.cn
7.微信公眾號:nit_zs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專業人數及考試錄取時間安排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生計劃錄取人數及招生專業目錄(文科 理科)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排名2019 浙江排名第5全國排名第25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重點專業排名及優勢王牌專業分數線(文科 理科)
院系設置
截至2017年4月,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共設有經濟與貿易、外國語、傳媒與設計、信息科學與工程、生物與化學工程、機電與能源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管理、法律等9個學院(系)以及公共基礎部、成人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開設有國際經濟與貿易等37個本科專業以及3個中外合作專業。
下屬學院(系) | 開設專業 |
經濟與貿易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辦學)、金融學(中美合作辦學)、電子商務 |
傳媒與設計學院 | 新聞學、網絡與新媒體、廣告學、環境設計、工業設計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商務英語、英語(中美合作辦學)、日語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生物與化學工程學院 | 生物技術、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制藥工程 |
機電與能源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包裝工程 |
土木建筑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學、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管理學院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財務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
法律系 | 法學 |
注: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列入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招生 |
特色專業
傳播學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化學工程與技術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金融學
物流管理
自動化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