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荚囌猩贫雀母铮瑑灮瞬胚x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院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和代碼: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浙江省代碼:009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的學院名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第八條 辦學及就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勝聯路168號,郵編:311305。
第九條 歷史沿革與管理體制: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是1999年首批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舉辦、2004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確認的全日制本科高校(獨立學院)。
第十條 學科與專業特色: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是一所電子信息特色突出,經濟管理學科優勢明顯的獨立學院。學院現有27個本科專業,分別隸屬于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藝術學等多個學科,學科相互滲透,專業協調發展。學院具有完備的教學設施和優良的師資隊伍,教學質量高,學風優良。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研究、制訂學院“三位一體”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院教務部負責專家委員會的組建和綜合測試組織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1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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