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高考政策方案,異地高考申請條件最新政策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異地高考政策公布情況,供廣大考生及家長參考!
據介紹,具有浙江省戶籍人員、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及在中國定居、持有浙江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有關條件的外國僑民可以報名參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考。
在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簡稱隨遷子女)高考改革方面,浙江省走在了全國前列。符合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條件的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備報名資格,有關法律、學歷與身體方面的要求與浙江省戶籍考生一樣。正式報名后的隨遷子女可報考普通院校、公安現役院校、軍隊院校(軍隊院校地方計劃除外)。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溫馨提示隨遷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同時不能報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需政審或按戶籍實行定向招生的院校(專業)。
對于往年參加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舞弊者,浙江新高考報名打出了“禁考牌”,包括在高級中等教育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在往年參加國家教育考試中,因違規舞弊而受到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罰尚處于暫停期內的人員;以及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都不在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范圍內。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所有按規定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所選擇的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辦理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采集指紋和信息復核、確認等手續。未辦理現場確認的考生,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浙江省戶籍人員,原則上在考生戶籍所在地進行現場確認。若確需在本省異地(非戶籍所在地)辦理確認手續和參加考試的,須事先征得確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同意;報考公安院校、軍隊院校等有政審要求的院校、專業的考生,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的確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隨遷子女須在畢業前學籍所在地的確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同時交驗《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浙高中學習經歷和學籍審核表》。該表經核驗后,由現場確認點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留存。
(一)統一高考招生。
實行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相結合,考生自主確定選考科目,高校確定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選拔條件要求,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科目與分值。
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
選考科目: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設有加試題的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忌偝煽儩M分750分。
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2.考試。
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獨立思考與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語文、數學考試于每年6月進行。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與語文、數學同期進行,考試對象限于當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
3.錄取。
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選考科目范圍,但至多不超過3門,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會公布;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高校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類)。高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范圍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高?蓪忌咧须A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
考生志愿由“專業+學校”組成。
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填報志愿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
(二)高職提前招生。
實行考生自主報考。普通高中學生以高中學考成績為基本依據,中職學生以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
高校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報考條件、選拔評價辦法和錄取規則,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對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考生可報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考生選擇確認1所錄取高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考試招生。
1、高考錄取會不會主要取決于語數外成績?
我省方案不會發生這個問題。試點方案考生成績總分與現行高考“3+綜合”相同,語數外分值未變,占比未變。選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為高考總成績的40%,且每科均設有加試題,并將等級細化賦分,提升了選考科目的區分度。
選考科目分值比例的確定,既與這些學科的高中教學時間比例大體相當;又與擴大選擇性、體現學生專長、弱化一考定終身等改革價值取向密切相關。必考3門是普遍性要求,而選考3門是學生自身選擇,能夠反映學生的興趣、志向和學業專長。
2、外語與選考科目成績兩年有效期怎樣計算?
外語與選考科目成績兩年有效期,是以考生參加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首日為基準日期,倒推兩年的時間來計算的,以方便考生結合自身實際,統籌安排修習學業和考試的時間。
3、選考科目什么時候選定?為什么?
每一門選考科目,可由考生自己在考前選擇,具體在實際報考該科目時確定。在這個時候來選定,可有利于引導學生在課程學習時就能按個人興趣特長合理規劃和安排,有利于學生在共同的基礎上學有所長。如果在考后再來選定,那么很多人會選擇把多個科目甚至全部7個科目都作為選考科目參加考試,這勢必不利于引導學生專長的養成,也會大大增加學生學習和考試負擔。
4、怎樣選報選考科目?
考生可以結合自己的興趣特長,根據擬報考學校專業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個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科作為選考科目,每科至多參加2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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