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進行中,高校開學報到時間入學指南考試及轉專業軍訓時間說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況,僅供廣大考生及家長參考!
浙江大學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重點建設的“985工程”、“211工程”和“雙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學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學(國標碼10335)和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兩個代碼招生,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
總則
1、學校名稱為浙江大學,學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余杭塘路866號。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為全日制公辦本科。
2、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達到外方合作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由外方合作學校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招生計劃
1、浙江大學在海寧設立國際校區,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和浙江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聯合學院兩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專業為生物醫學、生物信息學、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與計算機工程、土木工程。學生學習地點為海寧國際校區。國際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學校其他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
2、根據醫藥類考生報考特點,浙江大學醫學院、藥學院和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所屬的醫學試驗班類、預防醫學、藥學類和生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等,以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實行單獨招生代碼,單列招生計劃,單獨設定提檔分數線,實行單獨錄取。
錄取規則
1、浙江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2、浙江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專業或分大類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
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
4、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調劑者,待所有進檔考生專業志愿錄取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大類或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未錄滿大類(專業)錄取要求者,予以退檔處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招收無志愿考生。
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數不足時,浙江大學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6、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7、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必修科目和綜合素質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獲得浙江大學自主生資格考生的選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1A1B;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考生的選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2B。
8、浙江大學錄取的學生在入學一年內確認主修專業。在本科教學中,教學計劃要求的必修外語課程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應慎重填報志愿。
9、浙江大學在招生錄取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10、錄取的考生在入學三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11、對保送生、自主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員、藝術類專業和運動訓練專業等特殊類招生項目的考生,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浙江大學當年相應各類招生簡章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12、為服務和支撐國家海洋發展戰略,浙江大學在舟山設立校區,海洋科學、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海洋工程與技術3個專業的學生前兩年在紫金港校區學習,后兩年在舟山校區學習。
13、提前批次專業大類錄取政策
學校與有關省級招辦協商部分專業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相關專業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提前批次招生專業大類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忌顖髮I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未錄滿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專業大類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浙江省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錄取的學生,主修專業確認及轉專業范圍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關專業。學生可以輔修其他類專業或修讀雙學位。
14、主修專業確認到農學、園藝、植保、茶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6個專業的浙江籍學生將免交學費。
收費標準
1、浙江大學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物價局核準標準,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先按學年制收費標準進行預收。
工科類(包括工業工程專業)、醫學類專業6000元/人∙學年;
藝術類專業9000元/人∙學年;
農林類專業5500元/人∙學年;
其他專業5300元/人∙學年。
軟件工程專業第一至第二學年6000元/人∙學年,第三學年16000元/人∙學年,第四學年10000元/人∙學年。
竺可楨學院混合班按工科類專業收費,第一至第二學年6000元/人∙學年,后兩年按學生主修專業學費標準執行。
臨床醫學專業八年制前四年按醫學類專業6000元/人∙學年收費。
每學年按所修學分結算,畢業前進行學費總結算。臨床醫學專業八年制后四年按照當年(入學后第五年)博士生學費標準收取。
以下專業學費標準將在原有基礎上浮15%: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建筑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工業設計、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臨床醫學(8年制)、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經濟學、金融學、財政學、會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工業工程。
海寧國際校區所有專業: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物價局核準標準,實行學年制收費,學費標準:12萬元/人∙學年。
2、浙江大學學生公寓(除國際校區外)住宿費:不超過1600元/人∙學年。
海寧國際校區公寓住宿費:8000元/人∙學年。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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