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我校將在開展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選拔優秀生源。
一、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優秀學生。
二、招生計劃、批次及專業
建筑學專業25名(理科,第二批提前批)。
三、報名條件
1.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數學、外語科目要求為B等及以上,其余為C等及以上;
3.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4.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四、報名方式
1.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時間: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6日下午16:00。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同濟大學浙江學院官網(www.tjzj.edu.cn),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填寫并打印《同濟大學浙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3.書面材料遞交: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同濟大學浙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為封面裝訂,不需另加封面。
書面材料一律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同濟大學浙江學院招生辦公室(浙江省嘉興市商務大道168號,郵編:314051),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并附申請人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3)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4)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5)身份證復印件;
(6)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家庭情況,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800字左右。
五、選拔程序
1.書面評審: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在學院官網上公布。
2.綜合測試
(1)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3月26日-27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地點:同濟大學浙江學院
(2)綜合測試內容
綜合測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具體內容如下:
筆試:素描(考生需自備HB、2B、4B鉛筆;橡皮;卷筆刀和簽字筆)。
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不超過招生計劃數5倍的筆試合格者可以參加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學生的思維能力、想象創造能力和專業素養。
(3)綜合測試成績與入圍條件
綜合測試成績由筆試成績的70%和面試成績的30%組成(筆試、面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記載)。按綜合測試成績高低,確定不超過招生計劃數3倍的綜合測試合格者可以入圍。
3.入圍考生名單公示和成績查詢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官網上進行公示,入圍考生可通過我校官網查詢本人成績。
公示結束后,學校將入圍考生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6日下午16:00;
2.材料郵寄:從報名時起至3月9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3.學校初審:3月10日-3月13日;
4.公布初審名單:3月14日;
5.繳費時間:3月14日-16日(具體收費方式詳見《報名注意事項》);
6.綜合測試:3月26日-27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7.公布入圍學生名單:3月28日;
8.入圍名單公示:3月29日-4月7日。
七、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須參加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錄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進行。考生在填報第二批提前批志愿時須將同濟大學浙江學院填為第一院校志愿,所填報的專業須和入圍名單中的專業一致,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2.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八、收費標準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未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九、其他
1.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2.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3-82878218。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忌邢铝星樾沃坏,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4.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十、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嘉興市商務大道168號同濟大學浙江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4051
聯系電話:0573-82878536/82878016
傳真號碼:0573-82316672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