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書面評審
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等第折算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5分)從高分到低分,并結合高中階段綜合表現情況,按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參加綜合測試名單。若報名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5倍,所有考生直接進入綜合測試。
書面評審結果將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布,也可通過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3.綜合測試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以面試的方式進行。綜合測試重點考核學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專業潛質等,成績滿分為100分。
綜合測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錄取辦法
1.志愿填報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文理不得跨科填報。
2.成績核算
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不含模塊分)×50%”計算。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參考其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順序錄取。
4.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5.“三位一體”招生錄取的學生與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同樣享受學習、生活、畢業證書以及就業推薦等國家規定的一切待遇。
七、時間安排(具體以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的時間為準)
1.網上報名時間:3月1日-16日16:00;
2.材料郵寄時間:從網上報名時起至3月16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3.書面評審結果查詢時間:3月23日起;
4.測試時間:3月28日-29日;
5.綜合素質測試結果查詢: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登錄我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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