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報與綜合成績合成
第二十條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必須參加浙江省高考一類科目組的考試,其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按一定比例合成綜合成績。
錄取批次為浙江省文理科一批提前錄取?忌谔顖蟾呖贾驹笗r須將浙江農林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所列招生計劃范圍內,文理不得跨科填報。
第二十一條考生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5%+高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其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方式為: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每個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第三十二條學校通過本科招生網http://zs.zafu.edu.cn公布“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考務安排、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錄取結果等信息。
第三十三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afu.edu.cn/
招辦電子郵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71-63730908,63737417(傳真)
招生監督電話:0571-6374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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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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