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高!皩I尽苯y考科目:
《大學語文》考試大綱
一、考核總目標
普通高!皩I尽苯y考科目《大學語文》主要考查考生識記、理解、分析綜合、鑒賞評價、表達應用和探究六種能力,具體分為基礎知識(語言知識、文學及實用文知識)和基本能力(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兩大方面。
二、考核內容
(一)基礎知識
1.語言知識
(1)能夠識記、理解常用的文言詞語,掌握文言文作品中詞類活用、一詞多義、通假字、古今字等語言現象及常見的特殊句式,能夠進行簡單的文言今譯。
(2)能夠準確地使用漢字,識記和解釋現代作品中的疑難詞語(不含科技術語),了解漢語語法規范,掌握準確、簡明、連貫、得體、鮮明、生動的語言表達方法。
(3)掌握文言文、現代文中常見的修辭手法。
2.文學知識
(1)掌握古今中外重要作家、代表作品的基本情況。如作家的時代、國別、字號、代表作、詩文集名稱、文學主張、藝術成就等;代表作品的出處、編著年代、基本內容、主要特色和在文學史上的地位等。
(2)了解文學史中出現的重要文學流派和文學現象。
(3)默寫常見的名句名篇。(詳見背誦篇目)
3.實用文知識
掌握基本的實用文體的語言要求及規范的寫作格式、寫作要求,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的十三種公務文書及聲明、啟事、證明、介紹信、求職信、演講稿(含歡迎詞、歡送詞、答謝詞等)、商函、計劃(策劃書)、總結、調查報告等事務文書。
(二)基礎能力
1.閱讀能力
(1)了解作品的題材,正確劃分作品的段落層次,理解并概括段落大意及作品的主旨。
(2)能準確地分析一篇作品(文學及實用文)的材料、表現手法和表達技巧,能聯系作品說明常見辭格的修辭作用。
(3)能結合不同文體的特點,分析作品語言的特色,體味富有表現力的語言的含義和表情達意的作用。
2.寫作能力
(1)文學寫作
基本要求:思想內容正確、中心明確,條理清楚、結構完整,文字通順、標點正確、書寫工整、字體行款合乎規范。除詩歌外文體不限,字數不少于600字。
(2)實用文寫作
基本要求:能根據提供的材料或情境選擇恰當的文種寫作,主題鮮明集中、材料準確翔實、結構完整恰當、表達通順合理。主要文種包括公務文書中的通知、通報、報告、請示、函和事務文書中的聲明、啟事、證明、介紹信、求職信、演講稿(含歡迎詞、歡送詞、答謝詞等)、商函、計劃(策劃書)、總結、調查報告等。
三、考試方式與試卷結構
1.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2.試卷分數:滿分1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