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印發了《浙江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從2024年高考招生錄取起實施,基本形成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下稱省級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
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規范省級統考科類
1.明確藝考專業范圍。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8個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考試。高校要結合培養需要、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因素,優化專業結構布局,科學規范編制本校藝考招生專業目錄,合理安排招生計劃。
2.科學設置統考科類。2024年起,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6個科類。戲曲類專業的考試內容、考試形式另行按照教育部有關部署執行。高校要根據《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與省級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附件1),進一步細化和科學確定招生專業對應的省級統考科類,研究制定相應的考試招生工作辦法。
(二)加強專業考試管理
3.強化省級統考管理。為進一步提升省級統考水平和質量,出臺《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說明(試行)》(附件2)等系列文件,對各科類考試科目、分值、內容、形式、要求和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作出具體規定。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高校使用或參考省級統考成績的需要。省級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4.嚴格控制?家幠?山M織藝術類專業?嫉母咝#瑧嫦蚴〖壗y考合格生源組織?迹?季趯W校所在地組織。組織?嫉母咝m毾韧ㄟ^線上考試等方式對考生進行初選,現場校考人數控制在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以內。
5.規范考試組織管理。完善藝考命題、制卷、試卷流轉、保管等各環節、全流程管理。落實監考教師培訓上崗制度,加強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嚴格執行考務指令程序,嚴防考生替考和作弊。完善考評機制,采取“考評分離”、評委現場獨立打分、全程錄音錄像等方式,確保評分公平公正。嚴格考評人員遴選標準,建立考評人員信息庫,增加省外校外考評人員人數比例,落實考評人員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和回避制度。
(三)完善招生錄取機制
6.實行分類考試錄取。2024年起,不組織專業考試的8個藝術類專業安排在普通類平行志愿批次,直接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按照?几咝5匿浫∫巹t,在藝術類?寂鷮嵭袀鹘y志愿錄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依據考生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在藝術類省統考批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
7.明確?紝I文化課成績要求。2024年起,組織?嫉母咝K囆g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原則上達到我省普通類一段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汲煽儞駜炰浫。根據錄取生源情況,學?缮暾堖m當降低文化課成績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類一段線的75%。
8.綜合成績合成辦法。藝術類綜合成績滿分為750分,各科類具體折算辦法為:
音樂、舞蹈、表(導)演、美術與設計、書法類的綜合成績=高考總分×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5×50%。
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成績=高考總分×8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5×20%。
為了讓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人士更準確地了解我省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政策,現解讀如下:
01《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藝考招生工作的決策精神,2021年9月,教育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全面啟動藝考招生改革。2022年9月,教育部又制訂下發了《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工作規范(試行)》和《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考試招生專業目錄(試行)》,從源頭上對藝考招生作出了系統性、具體化的指導和規范。我省制定《實施方案》,是對國家有關工作部署的細化落實。
02《實施方案》是怎么形成的?
根據《指導意見》要求,2021年以來,我省對藝考招生工作進行了專題部署。一是學習領會精神,梳理制度框架,從維護考生利益、簡便易于接受的角度,研究制訂具體方案;二是審慎研究論證,組織力量深入調研,召開專家論證會、有關高校招生部門負責人研討會,對藝考招生政策、改革事項和有關文件等進行研究論證,就省級統考命題、考試組織、評分、錄取制度規范和工作要求等進行專題研討;三是充分聽取意見,面向有關高校、各地招生考試機構、中學等群體分別召開座談會征求了意見建議。《實施方案》在教育部規定的考試科目、科目分值、考試底線要求框架內,堅持政策接續、實施平穩主基調,結合本省實際細化完善形成。
03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么?
通過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基本形成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
04改革舉措從哪一年開始實施?
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從2024年高考招生錄取起實施。即2023年12月份進行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將依據《實施方案》組織考試。
05省級統考科類設置有什么變化?
將現有的8個省級統考科類(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影視表演類、時裝表演類、播音主持類、編導類、攝制類)調整為教育部規定的6個省級統考科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其中,表(導)演類在影視表演類、時裝表演類的基礎上整合,書法類為新增科類。
06戲曲類專業考試如何組織實施?
戲曲類專業招生規模較小。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戲曲類專業考試擬采取省際聯考或校際聯考方式組織實施,我省《實施方案》對此不作具體規定,將在教育部有關規定明確后按規定執行。
07、6個省級統考科類的考試科目和分值如何設置?
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類,音樂表演又分為器樂和聲樂兩個方向。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4個科目。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4個科目。音樂教育類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165分)、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75分)5個科目。
舞蹈類專業省級統考總分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興(30分)3個科目。
表(導)演類專業省級統考包括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三個方向。戲劇影視表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100分)、自選曲目演唱(50分)、形體技能展現(50分)、命題即興表演(100分)4個科目。服裝表演方向總分300分,考試包括形體形象觀測(150分)、臺步展示(120分)、才藝展示(30分)3個科目。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50分)、命題即興表演(50分)、敘事性作品寫作(200分)3個科目。
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級統考總分300分,包括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3個科目。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級統考總分300分,包括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綜合能力)(100分)3個科目。
書法類專業省級統考總分300分,包括書法臨。150分)、書法創作(150分)2個科目。
08、6個省級統考科類對應的招生專業有哪些?
各統考科類對應的專業分本科(含高職本科)、高職(?疲2個層次,具體對應關系見《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與省級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
09哪些藝術類專業將不再組織專業考試?不組織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采用何種方式錄。
自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8個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考試,其余藝術類專業仍可組織專業考試。不組織專業考試的8個藝術類專業安排在普通類平行志愿批次,直接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10藝術類專業如何組織專業考試、如何錄?
改革后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高校使用或參考省級統考成績的需要。省級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可組織藝術類專業?嫉母咝,應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校考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組織?嫉母咝m毾韧ㄟ^線上考試等方式對考生進行初選,現場?既藬悼刂圃谙嚓P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以內。組織?嫉乃囆g類專業,按照?几咝5匿浫∫巹t,在藝術類校考批實行傳統志愿錄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依據考生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在藝術類省級統考批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
11藝術類專業錄取對于成績有什么要求?
對于報考省級統考專業的考生,繼續分類別按綜合成績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對于報考?紝I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原則上達到我省普通類一段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汲煽儞駜炰浫 8鶕浫∩辞闆r,學校可申請適當降低文化課成績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類一段線的75%。
12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錄取綜合成績如何計算?
現行政策中舞蹈類、時裝表演類、影視表演類文化課成績占比為40%,改革后,新舞蹈類、表(導)演類的相應文化課成績占比調整為50%;其余科類占比不變。
綜合成績滿分為750分,各科類具體折算辦法為:
音樂、舞蹈、表(導)演、美術與設計、書法類的綜合成績=高考總分×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5×50%。
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成績=高考總分×8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5×20%。
13如何加強省級統考工作管理?
強化考試系統管理,出臺省級統考說明等系列文件,對各科類考試性質和目的、考試科目和分值、考試內容和形式、考查范圍和要求以及命題、制卷、試卷流轉、保管等環節作出具體規定。完善考評機制,采取“考評分離”、評委現場獨立打分、全程錄音錄像等方式,確保評分公平公正。嚴格考評人員遴選標準,建立考評人員信息庫,增加省外校外考評人員人數比例,落實考評人員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和回避制度。
14如何加強對藝術類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督?
一是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省級、校級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本地區、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及時、準確公開各類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加強藝術教育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嚴厲打擊干擾招生工作的違規違法行為。二是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招生相關規定,對于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高校要嚴格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復測,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錄取資格的學生以及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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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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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