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是從我們出生開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選擇一個好的大學很重要,選擇一個好的專業更加重要,因為這會影響自己一生的職業道路。如果進入大學之后,發現自己的專業并不適合自己,也不適合未來的發展,那么在大學里可以轉專業嗎?如何轉專業呢?轉專業申請條件有哪些?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下相關內容,一起去看看吧。
為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的自覺性與積極性,規范學生轉專業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細則。
第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1.品德優良;
2.確有專長,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
3.經學校確認有特殊困難或某種疾病,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
第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1.身體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
2.新生入學未滿1學期;
3.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
4.由按第二批次錄取專業轉為按第一批次錄取專業,但本人高考分未達到當年所在省份第一批分數線;
5.本科三年級(含)以上,或高職二年級(含)以上;
6.嚴重違反校紀校規;
7.正在休學、保留學籍;
8.應予退學;
9.專升本;
10.已享有一次轉學機會;
11.無正當理由。
第三條 學生經過一學期或一學年學習,符合以下條件者,可在全校范圍內同級申請轉專業:
1.按培養計劃規定所學課程(除通識教育選修課),本科生平均學分績點、高職生平均成績列本專業前20%;
2.無首次考核不合格課程。
第四條 學生經過兩學年學習,符合以下條件者,可在同一學科門類相同二級類中同級申請轉專業:
1.按培養計劃規定所學課程(除通識教育選修課),本科生平均學分績點列本專業前20%;
2.無首次考核不合格課程。
第五條 因成績不符合同級轉專業者,可申請降級轉專業。
第六條 轉專業辦理程序:
1.每學期第17周,各學院根據現有教學資源情況,提出各專業最多可接納轉專業學生數及考核辦法送交教務處?山蛹{轉專業學生數、轉出專業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每一年級原學生數的10%內。
2.每學期第18周,教務處匯總后向全校公布各專業所能接納的學生數及考核辦法。
3.每學期第19周,學生填寫《浙江海洋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并交所在學院。
4.每學期第1周,學院審核學生轉專業資格并簽署意見,匯總后送交教務處;教務處分送接收學院;接收學院組織學生參加轉專業考核。
5.每學期第2周,接收學院根據當年公布的接收條件和錄取原則,擇優選拔,確定轉專業學生初選名單,報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報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后,發文公布。
6.每學期第3周,學生到轉入學院報到,辦理轉專業相關手續。
第七條 有關規定:
1.經學校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按轉入專業所在年級的培養計劃修讀課程并進行畢業資格審核。凡未修的課程均應補修,課程補修必須在每學期期中報名,開學第1周辦理補修手續;原專業已修而所轉入專業未開設的課程,其成績和學分可轉為通識教育選修課的成績和學分;若已修課程學分低于培養計劃的,學分(學時)之差在1個學分(16學時)以內的,成績績點達2.5及以上(成績≥ 75分),則可填寫《浙江海洋學院學生免修課程申請表》于學期末提出免修申請,經課程所屬教學單位教研室鑒定,分管領導批準,教務處同意,準予免修;若學分(學時)之差超過1個學分(16學時)或成績績點小于2.5(成績<75分),則需重新修讀。
2.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轉專業1次。
第八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從 2010級學生開始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所屬學院 | 本科專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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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裝備學院 | 海洋科學類(含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生物技術;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生物科學 | |||
水產學院 | 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水產養殖學;海洋資源與環境 | |||
船舶與海運學院 | 船舶與海洋工程;海洋工程與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中俄合作辦學項目);機械類(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電氣類(含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 | |||
海運與港航建筑工程學院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管理方向);輪機工程(船機修造方向) | |||
食品與藥學學院 | 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制藥;藥學 | |||
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機器人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物理學(師范) | |||
石油化工與環境學院 | 安全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海洋油氣工程;油氣儲運工程 |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行政管理;市場營銷;經濟學;財務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 |||
師范學院 | 漢語言文學、歷史學、小學教育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商務英語;英語(師范) | |||
教師教育學院 | 漢語言教育;歷史教育;數學教育;英語教育;物理教育 |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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