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紹興文理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為營造有利于學生個性發展的良好環境,維護學生的權益,依據《紹興文理學院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二)堅持尊重教育規律的原則;
(二)堅持以學生發展為本的原則;
(三)堅持優化教學資源的原則。
二、數額規定
每專業凈轉入學生數控制在該專業新生入學人數的20%。如教學資源限制,經學校批準,可適當調整比例,但不得少于新生數的10%。
三、申請條件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可申請轉專業:
1.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
2.對別的專業有強烈興趣,并具備相應的學習能力;
3.患某種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經指定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
4.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學生本人原因,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
1.入學后第三學年及以上;
2.擬作退學處理;
3.二次轉專業、轉學或已獲準轉專業但自愿放棄;
4.“三升二”、“專升本”;
5.以單招單考或“三位一體”招生方式錄;
6.不符合招生時學科要求的;
7.其他無正當理由。
四、工作程序
轉專業工作每學期1次,一般于第12周開始,至下學期第1周結束。
(一)第12周,教務處發布工作通知,公布各專業可轉入的學生數、專業素質測試要求等。
(二)第13周,學生提出申請,并填寫《轉專業申請表》。
依據第三條第一點第1、3、4款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提供獲獎證書、研究成果等資質證明或者指定醫院的醫療證明等材料。其中,依據第三條第一點第3、4款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其入學當年高考總分不低于擬轉入專業當年在學生所在地招生錄取最低分(如轉入專業當年在當地無招生,則按照兩專業當年在浙江省的最低錄取分進行比較)。
(三)第14周,學生所在學院初審,并將相關材料報教務處。
(四)第15周,教務處審核匯總、材料,將轉專業申請信息發轉入學院。
(五)第16周,轉入學院組織專業素質測試,并將測試結果報教務處。
(六)學期末,教務處根據學生學分績點排名及測試成績確定轉專業名單。具體規則如下:
1.測試后主動放棄者以及專業素質測試不及格者,不予轉專業。
2.依據第三條第一點第1、3、4款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可優先轉入相應專業。
3.依據第三條第一點第2款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按照學期學分績點排名比(學生課程學分績點排名除以所在年級專業的總人數)排名,在名額范圍內擇優錄取。
(七)下學期開學,教務處公示轉專業結果并發文。
(八)第1周,學生到轉入專業所在學院報到學習,學院做好轉專業學生檔案等相關材料的交接工作,教務處更新轉專業學生學籍及相關信息。
五、相關說明
(一)學生須按照轉入專業對應年級的專業培養方案進行學習,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畢業資格。
(二)轉專業學生課程學分認定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原則上只允許在同年級本學科門類各專業之間互轉,轉入其他專業原則上應編入下一年級學習;第三、四學期轉專業的學生應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四)按照專業大類招生的學生,可按照本辦法轉入大類外其他專業,大類內專業的選擇按照大類分流辦法操作。
(五)同一專業師范方向與非師范方向之間轉入或轉出,視為轉專業。
(六)招生章程有特殊規定的專業,轉專業方案按照招生章程執行。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法學類(本) | 法學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本) | 思想政治教育 |
教育學類(本) | 學前教育 科學教育 小學教育 |
體育學類(本) | 運動訓練 體育教育 運動康復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言文學 漢語國際教育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日語 英語 |
數學類(本) | 數學與應用數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物理學類(本) | 物理學 |
化學類(本) | 應用化學 化學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科學 |
心理學類(本) | 應用心理學 |
統計學類(本) | 應用統計學 |
機械類(本)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電子工程 |
材料類(本)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信息工程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網絡工程 |
土木類(本) | 土木工程 |
地質類(本) | 地質工程 |
紡織類(本) | 紡織工程 服裝設計與工程 |
輕工類(本) | 輕化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科學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本) | 釀酒工程 |
建筑類(本) | 建筑學 |
臨床醫學類(本) | 臨床醫學 醫學影像學 |
藥學類(本) | 藥學 |
醫學技術類(本) | 醫學影像技術 醫學檢驗技術 康復治療學 |
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工程管理 工程造價 |
工商管理類(本) | 工商管理 會計學 國際商務 |
公共管理類(本) | 行政管理 公共事業管理 |
音樂與舞蹈學類(本) | 音樂學 |
美術學類(本) | 美術學 書法學 |
設計學類(本) | 視覺傳達設計 環境設計 產品設計 服裝與服飾設計 |
財務會計類(專) | 會計 |
旅游類(專) | 酒店管理 |
藝術設計類(專) | 藝術設計 |
教育類(專) | 學前教育(師范) |
語言類(專) | 商務英語 |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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