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浙江海洋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為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的自覺性與積極性,規范學生轉專業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細則。
第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1.品德優良;
2.確有專長,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
3.經學校確認有特殊困難或某種疾病,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
第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1.身體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
2.新生入學未滿1學期;
3.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
4.由按第二批次錄取專業轉為按第一批次錄取專業,但本人高考分未達到當年所在省份第一批分數線;
5.本科三年級(含)以上,或高職二年級(含)以上;
6.嚴重違反校紀校規;
7.正在休學、保留學籍;
8.應予退學;
9.專升本;
10.已享有一次轉學機會;
11.無正當理由。
第三條 學生經過一學期或一學年學習,符合以下條件者,可在全校范圍內同級申請轉專業:
1.按培養計劃規定所學課程(除通識教育選修課),本科生平均學分績點、高職生平均成績列本專業前20%;
2.無首次考核不合格課程。
第四條 學生經過兩學年學習,符合以下條件者,可在同一學科門類相同二級類中同級申請轉專業:
1.按培養計劃規定所學課程(除通識教育選修課),本科生平均學分績點列本專業前20%;
2.無首次考核不合格課程。
第五條 因成績不符合同級轉專業者,可申請降級轉專業。
第六條 轉專業辦理程序:
1.每學期第17周,各學院根據現有教學資源情況,提出各專業最多可接納轉專業學生數及考核辦法送交教務處?山蛹{轉專業學生數、轉出專業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每一年級原學生數的10%內。
2.每學期第18周,教務處匯總后向全校公布各專業所能接納的學生數及考核辦法。
3.每學期第19周,學生填寫《浙江海洋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并交所在學院。
4.每學期第1周,學院審核學生轉專業資格并簽署意見,匯總后送交教務處;教務處分送接收學院;接收學院組織學生參加轉專業考核。
5.每學期第2周,接收學院根據當年公布的接收條件和錄取原則,擇優選拔,確定轉專業學生初選名單,報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報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后,發文公布。
6.每學期第3周,學生到轉入學院報到,辦理轉專業相關手續。
第七條 有關規定:
1.經學校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按轉入專業所在年級的培養計劃修讀課程并進行畢業資格審核。凡未修的課程均應補修,課程補修必須在每學期期中報名,開學第1周辦理補修手續;原專業已修而所轉入專業未開設的課程,其成績和學分可轉為通識教育選修課的成績和學分;若已修課程學分低于培養計劃的,學分(學時)之差在1個學分(16學時)以內的,成績績點達2.5及以上(成績≥ 75分),則可填寫《浙江海洋學院學生免修課程申請表》于學期末提出免修申請,經課程所屬教學單位教研室鑒定,分管領導批準,教務處同意,準予免修;若學分(學時)之差超過1個學分(16學時)或成績績點小于2.5(成績<75分),則需重新修讀。
2.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轉專業1次。
第八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從 2010級學生開始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經濟學類(本) | 經濟學 |
教育學類(本) | 小學教育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言文學(師范) 漢語言文學(高級文秘)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商務英語 |
歷史學類(本) | 歷史學(師范)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物理學類(本) | 物理學(師范) |
海洋科學類(本) | 海洋技術 海洋資源與環境 海洋科學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科學 |
機械類(本)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電子工程 |
能源動力類(本)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信息工程 |
自動化類(本) | 機器人工程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土木類(本) | 土木工程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水利類(本)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化工與制藥類(本)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礦業類(本) | 海洋油氣工程 油氣儲運工程 |
交通運輸類(本) | 航海技術 輪機工程 船舶電子電氣工程 |
海洋工程類(本) | 船舶與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與技術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本) | 食品科學與工程 食品質量與安全 |
安全科學與工程類(本) | 安全工程 |
生物工程類(本) | 生物制藥 |
水產類(本) | 水產養殖學 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 |
藥學類(本) | 藥學 |
工商管理類(本) | 財務管理 市場營銷 |
公共管理類(本) | 行政管理 交通管理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本) | 物流管理 |
旅游管理類(本) | 旅游管理 |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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