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類
6月26日左右 公布分段線,成績一分一段表,提供考生成績、位次號查詢。向強基計劃招生高校提供入圍考生的高考成績、體檢信息、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報提前錄取院校、第一段平行錄取、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地方專項計劃志愿。
7月1日—7月9日 軍檢、政審。
7月6日 強基計劃錄取。
7月8日前 高水平大學三位一體招生錄取。
7月9日 浙江警察學院投檔錄取。
(一)普通類提前錄取
第一段:
第一志愿投檔 7月11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1日16:30
第二志愿投檔 7月12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2日11:00
第三志愿投檔 7月12日14: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2日16:30
第四志愿投檔 7月13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3日11:00
第五志愿投檔 7月13日14: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3日16:30
軍校征求志愿 7月14日上午
軍校征求志愿投檔 7月14日14:00
軍校征求志愿錄取 7月14日17:00
高校專項計劃及高水平藝術團投檔 7月14日20:30
高校專項計劃及高水平藝術團錄取 7月15日10:00
高水平運動隊投檔錄取 7月15日10:30
地方專項計劃投檔錄取 7月15日11:30
第二段:
第一志愿投檔 7月15日14: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5日16:30
第二志愿投檔 7月16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6日11:00
第三志愿投檔 7月16日14: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6日16:30
第四志愿投檔 7月17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7日10:00
第五志愿投檔 7月17日10: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7日12:00
(二)普通類平行錄取
第一段平行投檔錄取:
向院校提供模擬投檔情況 7月16日20:30
平行志愿投檔 7月19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20日16:30
公布剩余計劃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報: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檔錄取:
向院校提供模擬投檔情況 7月28日20:30
平行志愿投檔 7月30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31日16:30
公布征求計劃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報: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檔錄取:
征求志愿投檔 8月6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8月6日16:30
二、藝術類
6月26日左右 公布藝術類分段線,成績一分一段表,提供藝術類考生綜合分成績、位次號查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報藝術類第一批及三位一體招生院校、第二批第一段平行投檔志愿。
(一)藝術類三位一體招生
提供志愿考生信息 7月1日8:30
三位一體招生錄取結束 7月1日16:30
(二)藝術類第一批
第一志愿投檔 7月11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2日11:00
第二志愿投檔 7月14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4日16:30
(三)藝術類第二批
第一段平行投檔錄取:
平行志愿投檔 7月15日14: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6日16:30
公布剩余計劃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報: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檔錄取:
平行志愿投檔 7月27日14: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28日16:30
公布征求計劃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報: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檔錄取:
征求志愿投檔 8月5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8月5日16:30
三、體育類
6月26日左右 公布體育類分段線,成績一分一段表,提供體育類考生綜合分成績、位次號查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報體育類第一段平行投檔、特招生院校志愿。
(一)體育特招生
投檔 7月14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4日16:30
(二)體育類平行錄取
第一段平行投檔錄取:
平行志愿投檔 7月15日14: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6日16:30
公布剩余計劃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報: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檔錄取:
平行志愿投檔 7月27日14: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28日16:30
公布征求計劃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報: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檔錄取:
征求志愿投檔 8月5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8月5日16:30
四、單獨考試招生
6月26日左右 公布各類分數線,成績一分一段表,提供考生成績、名次號查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填報志愿。
平行錄取
平行志愿投檔 7月6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6日16:30
公布征求計劃 7月7日晚上
征求志愿填報: 7月8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檔錄取:
征求志愿投檔 7月9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9日16:30
普通類提前錄取。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要求的軍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及經過批準的國際關系學院、外交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院校、航海類等專業,實行提前錄取。
(1)志愿設置。實行以院校為單位的傳統志愿?忌商顖蟛怀^5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不再設院校服從志愿。符合相關院校、專業報考條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一并填報志愿。院校對專業服從志愿考生進行調劑錄取,須以考生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前提。
(2)錄取。本、專科不再分批,錄取分段進行。每一段錄取時,根據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錄取。投檔比例不超過1:1.2,考生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投檔。其中,按規定須在投檔前先進行政審、面試、體檢等工作的,按上述辦法及規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單,統一組織政審、體檢、面試。
提前錄取高校(專業)可參考我省普通類分段線,在第三段線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績要求。
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單列,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工作開始前完成錄取。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其他高校錄取;未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影響普通類提前錄取5個院校志愿的投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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