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第一條 為營造有利于促進學生個性發展的學習環境,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轉專業文件要求和學校學生學籍管理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優化教學資源的基礎上,注重學生發展。相關管理人員、教師和學生都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和程序。
二、選拔條件及限定要求
第三條 申請轉專業學生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勤學敬業,富有上進心。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二)現專業培養方案要求的應修課程無不及格成績記錄;
(三)對申請轉專業學生的最低學習成績要求:
1.申請轉入五年制醫學類專業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名不低于本專業(專業大類)年級前15%。
2.申請轉入其他專業的,學生的學習成績不做統一限定性要求,具體以各專業選拔條件為準。
學?筛鶕䦟I設置、教學資源、社會需求等情況對上述學習成績要求進行適當調整。平均學分績點的計算及排名,以學生入學后第一學年修讀課程的考核成績為準,不包括公共選修課。
3.學生在校修讀期間有明顯專長,并已取得相應成果,且課程平均績點在3.0以上,可不受學習成績專業排名的要求限制進行轉專業申請。明顯專長是指學生出版專著(作者排名前二)、或獲省級以上學生創新項目(第一負責人)、或獲省級以上學科競賽一等以上獎項(多人組織團隊需排名第一)、或取得授權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或獲學校認可的國家級權威賽事(體育、英語、藝術)第一名(多人組織團隊需排名第一)。
第四條 各專業選拔條件及接收計劃:
(一)各學院可在不低于學;具x拔條件情況下,自行制定各專業選拔條件及接收考核辦法,經學院黨政聯席會審核通過后,報教務處備案,并向全校公布。
(二)學校宏觀控制轉專業總體人數,各學院提供的各專業轉入學生數原則上不少于當年招生人數的10%,如受教學資源條件限制,經學校批準,可適當調整比例。
(三)各專業計劃接收人數以學校審核公布的通知為準。
第五條 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一)提前錄取、定向培養、委托培養、普通高校專升本、單考單招、中外合作辦學及部、省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在招生時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二)本科學生入學未滿1學年的,或者本科三年級以上的;專科學生入學未滿1學期的,或者?贫昙壱陨系;
(三)由專科轉入本科的;
(四)從外校轉入我校學習的;
(五)因考試作弊受處分的;
(六)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或保留入學資格的;
(七)應作退學處理的;
(八)無其他正當理由的。
三、工作程序
第六條 轉專業程序:
(一)公布轉專業選拔條件及考核辦法。學生入學第一學期初,各學院提交各專業選拔條件和考核辦法。教務處審核匯總后報學校審批并在教務處網站公布。
(二)公布轉專業計劃及轉專業通知。學生入學第二學期末,各學院提交各專業擬接收人數,教務處審核匯總后報學校審批并公布。教務處根據本管理辦法在教務處網站發布具體的轉專業工作通知。
(三)學生申請和資格審核。學生入學第三學期開學之前2周,學生根據教務處轉專業工作通知,完成轉專業網上申請,并于開學后2個工作日內向本人所在學院提交相關申請資料。開學后第1周,學生所在學院完成資格初審,將學生申請材料和轉專業考核安排一并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匯總并審核學院遞交的轉專業材料,將有關材料送達擬轉入學院,并在教務處網站上公布。
(四)各學院組織考核并確定選拔結果。開學后第2周,擬轉入學院根據公布的轉專業考核辦法,自主組織考核選拔,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經學院審核后上報教務處。教務處核準有關材料后公示轉專業選拔結果,經公示無異議,上報學校批準后正式發文公布。
(五)辦理相關手續。開學后第3周,學生到轉入專業所在學院報到學習,學院做好轉專業學生學籍、檔案等相關材料的交接及后續工作。
四、課程修讀有關要求
第七條 課程修讀有關要求:
(一)轉專業學生教學活動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執行。學生轉專業后應辦理學分轉換與成績認定的手續,學院要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做好轉入學生的已修學分認定及課程修讀的指導工作。
(二)如轉入專業與原專業的培養計劃相差較大,按照轉入專業要求加修或補修的相關課程較多,原則上需降入下一年級相應專業學習。
(三)轉專業學生應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達到轉入專業培養計劃的要求,方能取得畢業資格。
五、特殊情況轉專業
第八條 下列情況的轉專業屬特例,不受上述有關條款限制:
(一)因不適應在原專業學習或者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學生,經學校指定的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可申請轉入高考入學分數低于原專業的某些專業(由學校根據當年的生源情況決定)。
(二)休學創業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需提供與所轉專業相關的創業材料,經創新創業教育學院審核后,可申請轉入高考入學分數低于原專業的某些專業(由學校根據當年的生源情況決定)。
(三)參軍入伍并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的學生,退役后復學申請轉專業的,學校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可轉入本校相關或相近專業學習。
六、附則
第九條 轉專業學生在轉入專業學習2周,如不適應可申請回原專業學習,2周后原則上不允許再更換專業。
第十條 轉專業學生入學體檢結果需符合申請轉入專業招生時對體檢結果的要求。
第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
院系 | 專業 | 類別 |
---|---|---|
眼視光學院、生物醫學工程學院 | 眼視光醫學(5+3一體化) | 本科 |
眼視光醫學 | 本科 | |
生物醫學工程 | 本科 | |
眼視光技術 | ? | |
第一臨床醫學院、信息與工程學院 | 臨床醫學(5+3一體化) | 本科 |
臨床醫學 | 本科 | |
醫學影像學 | 本科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本科 | |
第二臨床醫學院 | 兒科學 | 本科 |
麻醉學 | 本科 | |
中醫學 | 本科 | |
康復治療學 | 本科 | |
臨床醫學(5+3一體化) | 本科 | |
藥學院 | 臨床藥學 | 本科 |
藥學類(含藥學、中藥學、生物制藥專業) | 本科 | |
精神醫學學院 | 精神醫學 | 本科 |
應用心理學 | 本科 | |
檢驗醫學院、生命科學學院 | 醫學技術類(包含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專業) | 本科 |
生物技術 | 本科 | |
公共衛生與管理學 | 預防醫學 | 本科 |
公共管理類(包含公共事業管理、社會勞動保障) | 本科 | |
口腔醫學院 | 口腔醫學 | 本科 |
護理學院 | 護理學 | 本科 |
護理學(中美合作) | 本科 | |
護理 | ? |
度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國家級+省級)
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
序號 | 專業名稱 | 等級 |
1 | 臨床醫學 | 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2 | 眼視光醫學 | 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3 | 藥學 | 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4 | 醫學檢驗技術 | 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5 | 護理學 | 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
序號 | 專業名稱 | 等級 |
1 | 兒科學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2 | 精神醫學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3 | 口腔醫學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4 | 臨床藥學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5 | 麻醉學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6 | 生物技術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7 | 生物醫學工程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8 | 生物制藥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9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10 | 醫學影像學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11 | 應用心理學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12 | 預防醫學 | 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
國家特色專業建設點:臨床醫學、眼視光學、醫學檢驗、藥學
國家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臨床醫學、眼視光學、醫學檢驗
浙江省重點(建設)專業:臨床醫學、眼視光學、醫學檢驗、護理學、麻醉學、藥學、生物技術、生物醫學工程、預防醫學、醫學影像學
浙江省“十二五”優勢專業:眼視光學、醫學檢驗、臨床醫學、藥學、護理學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新興特色專業:生物技術、英語、制藥工程
溫州市重點建設專業:預防醫學、生物技術、中藥學、公共事業管理、康復治療學、護理(?疲、眼視光技術(專科)
2020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錄取查詢入口,高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登錄
2020年溫州醫科大學錄取查詢入口,高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登錄
2020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錄取結果查詢網址入口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2020年溫州醫科大學錄取結果查詢網址入口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2020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