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班主任和學校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要求住宿生與中午在校內就餐的學生,禁止吃飯時間(包括早、中、晚)出入校門。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間私自出校門),出現事故,責任自己承擔。(夏季、秋季:上午預備為7:50,放學為11:50,下午預備為1:40,放學為5:30;冬季:上午預備為7:50,放學為11:50,下午預備為1:30,放學為5:00。)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簽字假條,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政教處、大門各一份)。②走讀生:班主任簽字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處、大門各一份)。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才能離開學校;嚴禁學生放學后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系,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在飯空和課余期間要教育學生嚴禁打架斗毆、吵鬧、起哄及與校外人員非正常聯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學生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六、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七、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安全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飲食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自然災害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是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護、防拐騙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學生的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能力。
八、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家長負責。
九、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等不合格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嚴禁學生出門帶火種;嚴禁學生帶火種上山;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時間,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的護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于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開學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組織簽訂完畢,學生家長留一份,交學校政教處統一存檔一份。
班主任: 學生家長: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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