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企業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
(一)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食品衛生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規定》、《產品標識標注規定》、《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生產和加工食品時,確保在取得生產許可資質的前提下組織生產和銷售,并保證不制假售假。
(二)保證企業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員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切實提高對食品質量安全重要意義的認識,不斷強化企業法人是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保證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保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本。
(三)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保證在生產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從原材料采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實施有效的過程質量管理。
(四)保證按照合法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產品質量符合相應的強制性標準,對無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明示企業所采用的標準,并按明示的標準組織生產。
(五)保證具備持續保證產品質量的環境條件,保證具備持續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設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設施。
(六)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對生產關鍵點進行嚴格控制。
(七)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嚴格進貨驗貨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九)保證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企業的計量器具、檢驗和檢測儀器定期通過計量檢定。
(十)保證產品出廠前經過嚴格檢驗、確保出廠產品質量合格。
(十一)保證產品標識標注及食品市場準入標志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十二)保證當出廠銷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險時,能及時召回已經出廠銷售的食品。對生產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日期:年 月 日
篇二
食品安全關系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穩定。為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保證餐飲食品安全,本單位鄭重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餐飲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餐飲服務安全各項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等相關證照后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并按規定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依法建立并落實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認真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產品標識和食品及原料質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嚴把進貨關,保證本單位食品(原料)購進的可追溯性、真實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單位保證不采購使用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不采購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保證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肉類及其制品索證資料的真實性。
本單位保證不采購使用“地溝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4、保證提供餐飲服務的場所環境、設備設施、布局流程及操作過程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標準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證規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劑管理使用,杜絕添加非食用物質,不超范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規范經營行為,提高餐飲服務質量和自律意識,同時自覺接受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承擔社會和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諾日期: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一份向社會公開承諾,另一份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建筑施工單位安全責任狀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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