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洋鎮
(一)目標任務:下洋鎮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解決陳正村、東山村、北斗村、西山村、下洋村、中川村、富川村、覺川村、思賢村、東聯村、沿江村、下坪村、三聯村、大瑞村、丹竹村、上川村、初溪村、月流村、廖陂村、霞村村等20個行政村飲水不安全人口26258人,及解決僑欽中學1300人。工程主要建設內容新建攔河壩23座、管理房23座、一體化凈水裝置23座、清水池23座、輸水管51.67km、配水管58.27km。項目計劃總投資1319.5萬元,中央預算內資金補助1055.6萬元,省級以下投資263.9萬元。要求按市發改委、水利局巖水審批〔2013〕87號文的批復內容組織項目實施,在11月前完成項目建設,底前通過項目驗收。
(二)工作責任
1.下洋鎮人民政府對本鄉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工作負總責。應確保于底前如期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年度建設任務并通過竣工驗收。
2.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項目落實責任人,對責任不落實或違規違紀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3.加強資金使用與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中央、省、市、縣補助資金。要求各項目法人單位按照財政部下發的《國債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實行財務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4.加強建設管理,確保工程進度、質量和施工安全。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驗收制。加強人員培訓,強化質量安全監督,受主管部門的委托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嚴格按照?福建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驗收辦法?執行。
5.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二、湖雷鎮
(一)目標任務:湖雷鎮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解決白棟村、桐田村、下湖村、羅陂村、前坊村、尺度村、上湖村、羅潭村、弼鄱村、潘坑村、玉文村、上南村、上北村、竹蘭村、高石村、淑雅村、錦溪村、溪口村、增瑞村、象基村、蓮塘村、道仁村、深度村、石坑村、荷花村等25個行政村飲水不安全人口20746人。新建攔河壩24座、一體化凈水裝置33座、清水池22座、輸水管48.1km、配水管61.89km。項目計劃總投資1012.4萬元,中央預算內資金補助809.9萬元,省級以下投資202.5萬元。要求按市發改委、水利局巖水審批〔2013〕87號文的批復內容組織項目實施,在11月前完成項目建設,底前通過項目驗收。
(二)工作責任
1.湖雷鎮人民政府對本鄉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工作負總責。應確保于底前如期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年度建設任務并通過竣工驗收。
2.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項目落實責任人,對責任不落實或違規違紀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3.加強資金使用與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中央、省、市、縣補助資金。要求各項目法人單位按照財政部下發的《國債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實行財務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4.加強建設管理,確保工程進度、質量和施工安全。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驗收制。加強人員培訓,強化質量安全監督,受主管部門的委托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嚴格按照?福建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驗收辦法?執行。
5.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三、堂堡鄉
(一)目標任務:堂堡鄉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解決河坑村、村中村、寶溪村、蛟塘村、三堡村、賽智村、珠羅村、寨下村、下村村、香溪村等10個行政村飲水不安全人口10442人。新建攔水壩19、一體化凈水裝置20座、清水池20座、輸水管14.5km、配水管89.14km。項目計劃總投資509.6萬元,中央預算內資金補助407.7萬元,省級以下投資101.9萬元。要求按市發改委、水利局巖水審批〔2013〕87號文的批復內容組織項目實施,在11月前完成項目建設,底前通過項目驗收。
(二)工作責任
1.堂堡鄉人民政府對本鄉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工作負總責。應確保于底前如期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年度建設任務并通過竣工驗收。
2.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項目落實責任人,對責任不落實或違規違紀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3.加強資金使用與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中央、省、市、縣補助資金。要求各項目法人單位按照財政部下發的《國債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實行財務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4.加強建設管理,確保工程進度、質量和施工安全。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驗收制。加強人員培訓,強化質量安全監督,受主管部門的委托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嚴格按照?福建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驗收辦法?執行。
5.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四、西溪鄉
(一)目標任務:西溪鄉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解決羅坑村、禮田村、肖地村等3個行政村飲水不安全人口737人。新建攔水壩2座、一體化凈水裝置1座、清水池1座,輸水管1700m、配水管3430m,西溪小學:深水井1座、清水池1座、輸水管120m、配水管150m。項目計劃總投資36萬元,中央預算內資金補助28.8萬元,省級以下投資7.2萬元。要求按市發改委、水利局巖水審批〔2013〕87號文的批復內容組織項目實施,在11月前完成項目建設,底前通過項目驗收。
(二)工作責任
1.西溪鄉人民政府對本鄉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工作負總責。應確保于底前如期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年度建設任務并通過竣工驗收。
2.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項目落實責任人,對責任不落實或違規違紀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3.加強資金使用與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中央、省、市、縣補助資金。要求各項目法人單位按照財政部下發的《國債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實行財務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4.加強建設管理,確保工程進度、質量和施工安全。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驗收制。加強人員培訓,強化質量安全監督,受主管部門的委托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嚴格按照?福建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驗收辦法?執行。
5.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建筑施工單位安全責任狀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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